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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依法处置闲置土地,有效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点击查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自然**部 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等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愿参与本次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意向。具体公告如下:
一、收回收购土地范围
我县范围内2024年11月7日之前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优先征集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提出申请。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止。
三、确定方式
根据申报情况和工作需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对已确定拟收回收购并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的地块,由****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经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点击查看政府批准确认予以收回收购。
四、征集方式
符合收回收购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人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五、提交资料清单
(一)**县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如地块已抵押、质押、查封的,需同时提****点击查看机关同意政府收储的证明,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需提供地块进入司法程序相关证明材料;
(二)加盖公章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三)加盖公章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四)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
(五)其他涉及收回收购土地的必要资料。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6-****点击查看023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县古吕街道蔡州大****点击查看车站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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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