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中建八局(山东)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省级】 中建八局(山东)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招标详情

济南万融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7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6条

立即监控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
中建八局(**)****点击查看公司20%股权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
20%
0.0001万元(人民币)
20工作日
2025-06-04
网络竞价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8012.5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中建****点击查看公司认缴800万元,实缴250万元;****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认缴5600万元,实缴5600万元;****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认缴3200万元,实缴0万元;****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认缴3200万元,实缴1000万元;中建****点击查看公司认缴1200万元,实缴375万元;中建****点击查看公司认缴1200万元,实缴787.5万元;中建****点击查看公司认缴800万元,实缴0万元。 2.转让方认缴出资3200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目前出资期限已过。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信会师报字[2024]第ZK21256号《审计报告》及天兴评报字[2024]第2665号《资产评估报告》。 4.本次转让受让方应承接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及未实缴的违约责任。 5.根据《公司法》规定,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20%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