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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基金字〔2025〕20号
****点击查看依据《**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一批申请项目的评审工作,包括**市自然科学基金-小米创新联合基金、**原始创新联合基金、**创新联合基金、**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创新联合基金、**创新联合基金、**创新联合基金、**创新联合基金、****点击查看开发区创新联合基金。在拟资助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针对拟资助项目的异议申请材料。
经公示,决定资助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小米创新联合基金30项,其中重点项目12项,培育项目18项,资助总经费5480万元;资助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原始创新联合基金205项,其中重点项目76项,培育项目129项,资助总经费12462万元;资助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联合基金75项,其中重点项目27项,培育项目48项,资助总经费4140万元;资助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创新联合基金28项,其中重点项目14项,培育项目14项,资助总经费5100万元;资助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联合基金93项,其中重点项目41项,培育项目52项,资助总经费5660万元;资助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联合基金82项,其中重点项目29项,培育项目53项,资助总经费4490万元;资助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联合基金25项,其中重点项目15项,培育项目10项,资助总经费1975万元;资助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点击查看开发区创新联合基金67项,其中重点项目37项,培育项目30项,资助总经费4600万元。
各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可登录“**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查询申请项目的资助决定,若项目申请人遗忘用户名和密码,****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联系查询。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010-****点击查看7702、张老师010-****点击查看1253、刘老师010-****点击查看7782、牟老师010-****点击查看1257。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