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联投嘉浩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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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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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金融类项目招标13次,合作供应商5个,潜在供应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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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投嘉浩私募****点击查看公司30%股权(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点击查看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转让方代码: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04748R
转让方类别: 法人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转让比例: 30 挂牌价格(万元): 0.0001
挂牌期间(天): 20 挂牌日期: 2025-09-05
是否自动延期 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
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鄂正量行资评报字(2025)第Z290 号)及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20C015537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最终签订的主合同名称为准,下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3、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点击查看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5、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与转让方相关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与转让方相关的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根据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声明,标的企业原股东**中鑫****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且同意在交易机构场外行使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原股东**通元叁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且同意在交易机构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如**通元叁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在项目挂牌期间内递交报名资料及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其放弃受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如果选择场内行权的股东成为最终报价方的,转让方不再征询未进场的其他股东意见,该股东成为受让方。如果非股东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报价方的,则转让方应征询场外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是否行权,根据征询结果确定本项目受让方。2、由于本项目可能涉及到场内行权、场外行权,情况复杂,受让方最终确定规则如下,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详细阅读该规则,并对该规则完全认可。(1)若挂牌期满,只征集到1个合格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则该非股东意****点击查看交易所通知后在受让申请书报价的基础上再报一次价格(高于或等于受让申请书中报价),该价格将作为最终报价。若只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合格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则由非股东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产生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场外的其他股东征询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告知其产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并要求拟行权的股东在规定的期间内应向光谷联交所办理行权事宜,场外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应当在收到转让方征询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按照转让方的通知向光谷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及交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若只有一个其他股东要求行权,该股东将作为受让方与转让方按照光谷联交所相关规定履行成交手续;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他股东要求行权,应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若没有股东行权或股东均放弃行权,则报出最终报价的非股东意向受让方为本项目受让方。(2)若挂牌期满,同时征集到场内行权的股东以及1个或1个以上合格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则由场内行权的股东与其他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共同参与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网络竞价(多次保价)中,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当前价格基础上进行加价,其他股东除可以在当前价格基础上进行加价外,还可以针对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报价选择行权(即同价报价)。竞价产生的结果即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方为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则按第1条规则征询场外股东,并确定最终受让方。最终报价方为场内行权的股**的,则该股东成为本项目受让方,不再征询场外股东意见。(3)若挂牌期满,只征集到1个场内行权的股东,则本项目协议成交,受让方为该股东,不再征询场外股东意见。(4)为免疑义,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且同意在交易机构场外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如在项目挂牌期间内递交报名资料及交纳保证金的,视为“非股东意向受让方”,且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不论场内或场外);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且同意在交易机构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如未在项目挂牌期间内递交报名资料及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且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不论场内或场外)。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转让方占股比30%,认缴出资金额600万元,已实缴187.5万元,未实缴出资金额412.5万元。标的企业章程记载的各股东出资时间为2058年12月31日。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标的企业将受让方记载于股东名册。自受让方记载于股东名册后15日内,受让方应以货币形式向标的企业实缴412.5万元出资,实缴完成后,转让方将配合标的企业完成股东变更工商登记。4、标的企业在中****点击查看协会登记的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中****点击查看协会多次要求标的企业履行信息变更手续并合规运作,****点击查看公司挂牌日,仍未完成信息变更手续,标的企业存在被中****点击查看协会撤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失去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风险。标的企业管理的私募基金存在变更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风险。 5、转让方提出:标的企业2023年12月31日以后发生的债权债务由除转让方外其他股东和受让方及标的企业共同享有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如有任何第三方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主张补充责任或缴付出资的,则由除转让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和受让方一同负责承担资金支付责任,转让方无需承担。6、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当充分知晓和了解《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中基协发〔2023〕5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2号 ——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中基协发〔2023〕7号)等文****点击查看公司股东变更必须满足的条件要求,判断是否符合股东资格,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申请受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7、本项目评估报告(鄂正量行资评报字(2025)第Z290 号)显示,关于本次转让标的有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项目公示附件。
源网站链接 https://otc.****点击查看.com/xmzx.html#/equityDetail?PLZT=2 XMID=133417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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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金融类项目共招标过 13 次; 共合作金融供应商 5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中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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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1144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187次, 占比 16.35%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17 次, 中标金额 8542.67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4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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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237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山东, 中标 92 次, 占比 38.82%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63 次, 中标金额 594.88
华泰****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425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121 次, 占比 28.47%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91 次, 中标金额 2763.5
中诚****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600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93 次, 占比 15.5%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78 次, 中标金额 3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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