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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根据《自然资****点击查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是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二是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尚未动工建设的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经营性用地;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认定为闲置的存量土地;****点击查看公司名下,收回、调规、整理再供应,有明显市场需求的经营性用地;城市更新、旧城改造、规划调整“退二进三”、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点击查看政府收回再供应的土地;省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3—2025)中需要盘活利用的土地;因其他法定情形导致无法继续开发建设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二、征集程序及时间
请符合征集条件的有意愿企业(或单位)于2025年3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递交《收回收购土地申请表》(附件),并提交有关权属、身份证明等资料。其中,权属证明文件包括:《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验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及相关资料;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738-****点击查看103
地 址:**市**区湘中大道1号10楼1023室
****点击查看
2025年3月6日
附件
收回收购土地申请表
权利人 | |
地块名称及坐落 | |
面积(亩) | |
用途 | |
电子监管号 | |
出让时间 | |
出让价格(万元) | |
不动产权登记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
申请收回收购原因 | |
本申请人对填写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