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股东代红燕持有本行股权624000股拟转让,转让价格不低于1.00元/股,总价不低于624000元(含2019年1月1日以来未分配的股息、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以及其他收益等一切权利)。
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有意购买者在公告期限内向本行递交竞价购买申请书。按照规定,出价高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在同等的价格下,本行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逾期未申报购买,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告期自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7日止
联系人: 姜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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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