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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点击查看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点击查看省委 ****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印发〈**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琼财绩〔2020〕594号)和《****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开展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24〕29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升财政**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我局将对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类、债券类和其他财政重点项目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并对300万以上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运用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和科学的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反映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价对象
具体包括衔接资金类项目21个、政府债券项目23个项目、其他财政重点项目10个以及重点自评项目142个(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三、评价实施时间
2025年7月28日至9月15日。
四、评价方式
结合评价事项实际情况,到项目实施单位了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逐一收集、整理、分析基础材料,进行现场勘察,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形成绩效评价结果(具体要求及流程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项目部门、实施单位配合做好重点评价相关工作,按时《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资料收集清单》(见附件3)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对所提供的数据材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指派具体联系人与第三方机构对接,做好基础资料提供、现场勘察、核实协调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规定和廉政制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点击查看财政局将严把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监督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及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格式要求等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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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
(联系人:周德伟 电话:****点击查看995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