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智邦科技有限公司1.724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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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8-07

招标详情

上海交大临港智能制造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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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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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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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2000 万元
披露开始
2026-08-07
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所在地区****点击查看
受托机构 交易机构
晟宸悦(**)****点击查看公司陈桂英173****点击查看4122
项目联系人刘晓晨021-****点击查看7272-840
项目负责人陆文奕****点击查看7272-38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飞渡路66号1幢
法定代表人 凌卫国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内资)
成立日期 2017-01-22 注册资本(万元) 5,740.9252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点击查看0115MA1H8L363W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人) 94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从事智能科技、物联网、机电科技、自动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数控机床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全部放弃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智****点击查看公司 26.1282
**彬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9741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6.5517
**交大临港智能****点击查看公司 14.8326
**琼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918
**匠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698
**粤开兴泰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368
**鑫润天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294
**易康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082
**钰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016
其余3位股东 3.2759
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55420.831204 3322.307138 3252.734820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87061.784018 59499.273915 27562.510103
审计机构 ****点击查看事务所(特****点击查看分所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评估机构 ****点击查看**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点击查看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1-08 评估基准日 2025-09-30
资产评估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额 94,210.866207 -
负债总额 71,457.843946 -
净资产 22,753.022261 78,43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52.211630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标的企业《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标的企业出资比例、股权结构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需出让人同意。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文件,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判断自身是否符合要求,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因小数位四舍五入原因,标的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和挂牌公告中企业股权结构的全部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100.0001%。 3、评估基准日后,转让方**交大临港智能****点击查看公司已****点击查看交易所公开挂牌将持有的标的企业2.5862%股权转让予**翼起飞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启达三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公示附件《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交大临港智能****点击查看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4.832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7241%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现有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信息披露期****点击查看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剩余交易价款后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及相关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社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如涉及假冒国企的,不得参与本次交易。 3、意向受让方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万元) 200.000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pdf
附件(1)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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