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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现就****点击查看2025-2027年度限额以下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房产评估服务单位库入围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入围数量 | 服务时间 |
标段一 | ****点击查看及其****点击查看公司委托的房产评估专业技术服务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家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标段二 | ****点击查看及其****点击查看公司委托的资产评估专业技术服务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家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标段三 | ****点击查看及其****点击查看公司委托的土地评估专业技术服务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家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注:不含单个项目评估合同估算价30万元(含)以上的评估服务。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
1)标段一: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证明标注等级为叁级及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房地产价格评估师资格证书。
2)标段二:投标人须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经财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备案公告)的评估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实体,且具备较强的经济、技术、设备等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3)标段三:投标人具有省级自然**主管部门(或原省级国土**主管部门)关于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案函,具有相应规模的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以上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和同时中标多个标段。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16时止(**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2、获取地点: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3、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5、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及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2025年8月26日9时3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2025年8月26日9时30分在**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10000元/标段。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
十、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的媒体为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home)、**政府采购网(https://zfcg.****点击查看.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一、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二、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点击查看.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9100
地 址:**市婺**白龙桥镇**东路898号安云小镇11楼
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0219
地 址:**市婺**宾虹西路万泰公园大道A座16楼
监督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79-****点击查看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