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龙祥铝业有限公司1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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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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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金融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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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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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858.44万元 人民币
20
2024-12-02
网络竞价
****点击查看交易所备查文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557.53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点击查看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点击查看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本方同意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若转让方有需要,将积极配合转让方对本方进行尽职调查。 (4)本方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并依据自身独立判断自愿参与本次交易、实施各项法律行为,本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交易规则、所出具或签署的承诺、协议等法律文件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 (5)本方同意标的企业继续承续交割日前标的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等,履行相关责任及义务。 (6)本方同意转让后标的企业重大决策或涉及职工切身重大利益事项调整,应保证职工知情权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建议。 (7)****点击查看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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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金融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金融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河南****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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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金融服务,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河南,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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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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