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财金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 |
**省恒扬****点击查看公司20%国有股权 |
**市**区财金产业****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 |
20% |
1087.752万元(人民币) |
20工作日 |
2025-07-31 |
网络竞价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实收资本金5000万元。 2.标的企业股东****点击查看公司已于2023年12月8日注销,其所持标的企业30%股权现由****点击查看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勇持有,尚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意向受让方须自****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查阅相关材料,进行详细了解。 3.该项目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点击查看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点击查看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其他重大事****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中专审字【2024】第026号《审计报告》及**恒达信房地产资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