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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0号)及《**市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马医保秘〔2025〕31号),全面推动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规范做好我市长护险专家库建设,遴选组建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智囊作用,推动长护险制度科学决策、精准施策和可持续发展,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选全市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咨询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范围
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医疗卫生、行业协会及相关从业单位中,在长期护理保障、失能等级评估、长期护理服务、长期护理信息化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行政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首批拟征选30名左右咨询专家入库。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诚信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二)熟悉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法规、专业领域发展动态和专业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或公认的专长。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四)热心长期护理保险事业,有时间和精力承担专家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符合专业要求:
医疗护理类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
照护服务类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认定),或在养老服务、残疾人照护、社会工作等领域具有丰富管理经验(担任机构负责人或中层管理职务满5年)。
财务与信息技术类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本领域工作满5年。
(六)其他条件:市医保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库流程
有意向担任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咨询专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市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咨询专家申报表》(附件),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职称等证书扫描件,以及在长期护理保险领域开展政策研究及实践等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申请的人员申报表需加盖公章,申请表扫描件以及证明材料扫描件,请于2025年8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点击查看@163.com。
联系人:刘先元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117
收集汇总后,我局将依据入库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综合比选、择优入库。对入选市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的人员名单,****点击查看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布。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共同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