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境外就业人员团体人身综合保险 | | 1.00 | 批 | ****点击查看公司保险业务询价及技术要求 (境外就业人员团体人身综合保险) ****点击查看公司: 我集团下属单位及**单位拟投保境外就业人员团体人身综合保险,****点击查看公司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 1、投保人:****点击查看**公司、**百****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市****点击查看公司、恒富供****点击查看公司以及后续****点击查看集团下属其他单位或**单位。 2、被保险人国籍:中国 3、被保险人工作地点:****点击查看**公司、**百****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市****点击查看公司、恒富供****点击查看公司的员工内部调拨或劳务派遣至印****点击查看公司或其他开设在印度尼西亚当地的企业、公司。 4、投保人数:约1400人(以实际投保为准),分批投保。 二、保险方案 1、基本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以及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亲属探望、紧急转运等费用,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具体保险责任详见附件一) 2、保额: (1)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保额100万元; (2)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额100万元; (3)意外医疗:保额40万元(包含返回国内治疗的费用); (4)运返遗体或者骨灰:保额2万元; (5)紧急医疗转运或者送返:保额10万元; (6)亲属境外后事处理:保额2万元; (7)住院亲属探望:保额2万元; (8)意外住院补贴:150元/天。 2、免赔:意外医疗无免赔;住院补贴3天免赔,最长赔付180天;伤残赔偿比例为一级100%,十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鉴定标准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标准号为GB/T 44893-2024,若该标准重新修订,则以最新修订的文件版本为准)。 3、特别约定(以下情况均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应予赔付): (1)在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武装叛乱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2)由于恐怖活动、邪教组织活动导致的保险事故; (3)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飓风、海啸、台风或火山活动导致的保险事故; (4)被保险人持有中华人民**国机动车驾驶执照在国外工作、生活期间等驾驶机动车发生的保险事故; (5)被保险人在国外工作期间,在施工现场内驾驶建筑施工机械或交通工具等发生的保险事故; (6)突发性疾病包括猝死。 (7)不予承保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但对中华人民**国境外的其他国家(除战乱国家外)均可列为保险责任区域、发生的保险事故均可按约定理赔。 (8)被保险人是指与上述投保人签订劳动合同,且由上述投保人派遣至开设在印度尼西亚的企业从事工作的人员,不以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单位等作为承保、理赔的限制条件。 (9)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保险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属于赔付范畴,无治疗时间限制。 4、投保方式及保费要求:不区分职业类别,统一投保、统一保费。 5、被保险人员可进行替换。 三、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中的承保范围、保险责任、责任免****点击查看一中相应的内容在含义上保持一致;当保险条款内容与上述“保险方案”有冲突时,以“保险方案”约定为准。正式生成保单时,未经我部允许,不可添加特别约定。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需独立承保本项目;如无法独立承保,需担任本项目共保体的首席承保人(承保份额不低于50%);无论独立承保还是首承共保,要求报价人在**属地机构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项服务人员,其中投保人员1名、理赔人员1名。 2、如需以共保体的形式承保该项目,报价人中选后须在2026年9月10日前完成共保体组建并签署共保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点击查看公司及相应的承保份额由****点击查看确定。 (2)共保协议在签署前需经****点击查看审核通过,****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为监督管理人、阳光保险****点击查看公司为经纪人。 3、报价人在完全响应此询价文件中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在“**集团招标系统”中进行“单人净保费”的报价,公式为:净保费=保费*(1-含税手续费比例),具体如下: (1)净保费单位为元,净保费是进行报价评选的唯一标准。 (2)手续费比例不得低于含税保费的15%,****点击查看公司需**光保险****点击查看公司支付。 (3)手续费是以保单中载明保费或投保人实际支付保费为基数乘以手续费比例进行计算的结果(当保单中载明保费与投保人实际支付保费存在差异时,以高者为准)。 4、****点击查看公司采购要求,在“**集团招标系统”线上报价前(2025年8月8日)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根据不同保费划分不同标准,本次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在完成本次投标工作后退还。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新南****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点击查看支行 账 号:233****点击查看12142 联 行 号: 104****点击查看05000 5、报价人提供的保险服务、保险费率、手续费比例等必须合法、合规,不违背相关监管规定。 6、报价人须是经中国银保监部****点击查看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7、报价人或其上级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8、报价人在中标后,必须自主承保,具有独立承保、理赔和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点击查看公司签单,实际业务由其他机构提供承保、理赔等技术支持的情况,否则我司将立即退保且报价人不得再参与任何**保险项目。 9、报价人在竞价过程中,不得因任何理由进行恶意拉低价格、蓄意哄抬价格等扰乱正常报价的操作,如因上述行为造成我司经济或声誉损失、扰乱工作秩序,由报价人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退出**保险报价人白名单”等措施进行惩罚。 10、保险公司在中标后,需在我司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整理形成对本保险项目进行约定的《保险信息确认书》(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附件二),并正式加盖公章后提交我司。 五、承保要求 1、报价人在中标后,必须根据到期日要求、自主规划时间、提前向**发出提交投保资料、支付保费等要求,并保证在**要求的业务到期日(或当期保单到期日)前完成投保、出具正确保单;如非因**提交投保资料、支付保费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未按期投保或脱保,将不得再参与下一期**保险项目的招标、承保。 2、**投保企业在上述到期日前三天即完成保费支付和投保资料提交、****点击查看公司原因未在到期日出单的情况下,视为保险生效,对于出现的风险事故,保险公司需按本方案约定正常理赔。 六、保密要求 本保险方****点击查看公司参与本保险项目报价及承保等相关工作,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方案的任何内容以及本保险项目的询价、报价和承保执行等情况信息,以及通过本保险方案和参与本保险项目的询价、报价和承保执行等活动而获知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任何信息。 联系人:孙晓萍 吕惠 电话:0535-****点击查看758 ****点击查看162 附件一:《保险条款》 附件二:《**集团保险信息确认书模版》 ****点击查看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