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河南平高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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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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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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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司2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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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47.66万元(人民币)
20工作日
2025-05-14
网络竞价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6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1000万元,实缴出资200万元。**国****点击查看公司认缴出资4000万元,实缴出资86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股东须于2027年完成全部认缴注册资本的出资。 2、转让方与****点击查看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签署《新能源项目**开发框架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转让方须在该区建设相应的产业配套,项目不低于1个一亿元以上。同时新能源配套电力设备制造项目在该地区尽早落地。 3、**平高****点击查看公司于 2024年5月进行了工商变更,股东由****点击查看**公司变更为**国****点击查看公司。本次转让使用的评估报告以财务核算口径,****点击查看公司进行的评估,未考虑股东变更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信永中和会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点击查看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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