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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我局拟将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委托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托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失信情况的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具备独立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能力和经验,能按时(2024年11月20日前,如遇不可抗力可适当**评审期限)完成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内容。
二、服务范围
2024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情况见附件1)
三、委托服务费拦标价
费用合计: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
四、报名及资料提供
有意接受委托业务的,请于2024年10月31日上午11点30分前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送****点击查看绩效管理与监督股),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接受委托。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委托的需提供签字盖章的委托书)。
2.信用情况(信用中国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
3.书面报价单(附件2,密封后报送)。
4.往期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成果资料(不少于3份,原件,审核结束后退还)。
五、委托人确定方式
****点击查看负责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10月31日下午2点30分)统一拆封报价单(报价高于拦标价的作废),财政局根据各报名机构报价情况计算得出平均报价,最接近平均报价的机构确定为委托单位(如最接近平均报价出现了两家[含]以上机构相同的情况,由最接近平均价的机构现场重新报价[不得高于原报价],价格低的确定为委托机构)。
附件:1.****点击查看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情况表
2.****点击查看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报价单
(联系人:袁俊杰,电话155****点击查看1707)
附件2--2024年****点击查看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报价单.xlsx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