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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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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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点击查看财政厅关****点击查看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点击查看财政局关****点击查看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湖财预执〔2024〕71号)等文件规定,****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现就****点击查看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招标,欢****点击查看银行前来报名参加。
一、招标人名称:
****点击查看
二、招标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四、招标项目内容
1、计划存放金额约1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
2、招标银行数量:本****点击查看银行3家,其中1家为基本账户,2家为一般账户,承诺优先将非受限****点击查看银行。
3、资金分配比例:本项目采取平均分配存放资金额度,****点击查看银行开户单位提供贷款支持等银企**的战略**事项。
4、服务期限:3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点击查看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点击查看中心**(**区、南**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不受此限制。
2、投标银行****点击查看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点击查看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3、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点击查看@163.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7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点击查看中心**(**区、南**新区)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6、****点击查看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7、****点击查看银行若为支行,须****点击查看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点击查看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点击查看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8、投标银行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6年7月10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点击查看(**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注:本项目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原则,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交予代理机构后立即离场,不要求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等事宜,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完成。投标文件也可以于2026年7月10日14:30时前准时邮寄送达,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7月10日14:30时在****点击查看开标室(**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开标。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2-****点击查看738
地址:**市**区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72-****点击查看910
招标人:****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点击查看671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其他事项:
1、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b.zhengcaiyun.cn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
2、投标质疑:
(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是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采购文件)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或招标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点击查看监督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