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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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霁(济****点击查看公司33.3333%国有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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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33% |
2351.25万元(人民币) |
20工作日 |
2025-02-17 |
招投标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5000万元,实收资本7053.75万元,其中**市****点击查看**公司认缴出资5000万元,实缴出资2351.25万元。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金额为11471.45万元,标的企业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还清该笔债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经之纬评报字 (2025) 第10号《资产评估报告》及经纬会审字[2025]2号《审计报告》。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一次****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33.3333%国有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4、意向受让方须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