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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3007/2024-00090 | 文号生成日期 | 2024-12-16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点击查看 | 责任部门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县第二轮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
遴选适用范围:
(1****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总局**监****点击查看监局)共同核准具备农业保险经营资格的自治区级保险机构(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并经自治区级保险机构授权的县级分支机构。
(2)遴选承保机构经营服务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由各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涵盖所有享受中央、自治区、市、县(区)财政保费补贴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保险品种。不包括市、县(区)自主开展的保险产品和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产品。
服务内容:
承保 区域 | 遴选内容 | 项目服务内容 | 备 注 |
承保区域(一) | 其他保险服务 | 服务内容:种植险、养殖险、森林险。 承保区域:杨河乡、山河乡、联财镇、**镇 | 1.承保机构可以报名多个区域并参与遴选,但最终一家承保机构只能中取一个区域,如同时中取多个区域则按区域顺序中取,后续区域由第二名中取,以此类推。 2.保费以当年实际发生量为准。 3.承保机构需在承保区域内以乡镇为单位设立服务点。 4.遴选文件所列未尽事宜依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2〕2号)、《****点击查看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二轮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4〕360号)、《****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1号)文件、《****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自治区财政对创新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产品实施奖补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06号、《**县公开第二轮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实施方案》(隆财发〔2024〕24号)文件执行。 5.动态调整。承保机构在服务期内,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中选承保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资格,剩余服务期限和区域重新遴选。 (1)承保机构及其负责人因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出现违法情况的;(2)承保机构连续两年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及考核70分以下,单次绩效评价及考核60分以下的;(3)自治区级及市、县(区)承保机构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停止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 |
承保区域(二) | 其他保险服务 | 服务内容:种植险、养殖险、森林险。 承保区域:凤岭乡、张程乡、观庄乡 | |
承保区域(三) | 其他保险服务 | 服务内容:种植险、养殖险、森林险。 承保区域:奠**、陈靳乡、沙塘镇 | |
承保区域(四) | 其他保险服务 | 服务内容:种植险、养殖险、森林险。 承保区域:神林乡、温堡乡、好水乡 |
合同履行期限:五年(2025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至少配备5名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核损理赔和风险管理能力;
(3****点击查看公司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4)在参选区域依法依规设立了独立的分支机构和独立的业务科室及岗位,具有完善的基层(乡****点击查看服务站点(村级);
(5)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承诺能够与**农业保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接;
(6****点击查看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双方可协商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7)具备完善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体系,内控管理良好,近3年内未因农业保险业务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8****点击查看公司具有充足的偿付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大于180%,综合费用率应控制在20%以内;
(9)本遴选事项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10****点击查看小组及财政部门符合财政部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遴选文件
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回族自****点击查看学院路华祺公寓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申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4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5日14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遴选文件所列未尽事宜依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和《****点击查看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二轮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4〕360号)、《****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1号)文件、《****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隆财发〔2024〕24号)等文件执行。
八、凡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遴选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县城
联系方式:李文举 139****点击查看6516
2.遴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学院路华祺公寓楼
联系方式:王小花 177****点击查看6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花
电 话:177****点击查看6062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点击查看草原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