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购买兼职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购买兼职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8-01

招标详情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5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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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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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点击查看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点击查看政府建设水平,根据《****点击查看机关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我中心拟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兼职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期限:2025年8月至2026年8月(一次采购三年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双方可续签合同一年,累计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

(三)服务费用:年度基础服务费不超过8万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费用计件报价。

(四)服务团队要求:****点击查看事务所名义参选,团队须包含3名—5名执业律师;服务律师需全程固定,未经同意不得更换。

二、选聘条件

****点击查看事务所资格

1.依法在中华人民****点击查看**事务所,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及能力,****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点击查看分所可以参加投标);

2.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点击查看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3、4项提供本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二)服务律师要求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律师执业资质和丰富执业经验,熟悉政府行政工作,业务特长涵盖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主要业务领域;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点击查看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服务内容

(一)为社保医保业务经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就我中心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二)提前参与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重大项目和合同的论证、洽谈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律师意见书。

(三)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内部业务操作规程等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协助处理涉及职能的国内外新闻媒体事件涉法事务。

(五)协助开展工作人员法律业务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参与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和法律工作会议。

(六)协助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工作。

(七)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含被复议)案件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和案情分析,提出答辩、答复或处理意见。

(八)参与处理涉及的非诉讼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九)协助审查项目采购文件、合同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十)代理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有关刑事、民事诉讼案件,或者处理非诉讼纠纷案件。

(十一)承办与社保、医保业务直接相关的法律事务,定期针对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梳理形成分析报告。

(十二)按规定需要兼职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涉法事务。

四、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提交报名材料

1.报价单(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报价日期);

2.服务方案(密封,自主制定、方案包含服务律师的执业情况、法律顾问工作流程、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一式五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PDF格式电子版光盘一份);

3.资格证明文件(律所执照、律师执业证、信用记录等)。

报名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8月4日8:00至8月8日17:00(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市**区金坡路4****点击查看中心11楼收发室;

注意:材料封套上请写明联系人和电话,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一律不接收。已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组织****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事务所进行条件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邀请进入述标环节。

(三)现场述标

****点击查看小组所有成员集中****点击查看事务所分别进行述标和答疑,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评审

****点击查看事务所的资格条件、律师团队的学历履历及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服务方案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名单。

(五)结果公示与签约

****点击查看中心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合同,明确考核条款及退出机制。

五、考核与管理

我中心将依据相关内控制度及法律顾问的日常表现、年度总结等对法律顾问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法律顾问续聘、解聘的依据。

若经****点击查看中心要求的,则我中心有权视具体情况解除合同。所有选聘申请人应知悉本要求并接受年度考核。

六、注意事项

(一)参选费用自理,材料不予退还;

(二)中选单位弃权或在合同签订后中途无法完成服务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中选单位退出后,我中心将根据本次征集情况另行确定中选机构或重新选聘。

(三)公告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98-****点击查看1625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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