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八里中心小学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扬州市八里中心小学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扬州市八里中心小学
联系人联系人1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46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2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其****点击查看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 预算金额:6万元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5.8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须于2026年11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并通过采购人审核。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点击查看事务所,持有财政部门颁发有效的《****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证书》;如分所参与投标,****点击查看分所执业证书及总所出具的专项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证书执业单位须为投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近一年内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外聘、挂靠、注册在其他单位的人员,不满足本资格条件。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9日上午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上午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市**中路131****点击查看大学)14号楼二楼最西侧开标室

(四)响应文件接收人:高鑫

四、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9日上午9: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市**中路131****点击查看大学)14号楼三楼评标室

五、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八里镇**路236号

项目联系人:万老师

电 话:0514—****点击查看1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中路131号14号楼

项目联系人:高鑫

电 话:133****点击查看0099

六、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八、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人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加盖公章送至上述地点或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点击查看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