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6年赴外开展经贸合作交流活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龙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6年赴外开展经贸合作交流活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6-08-25

招标详情

深圳市龙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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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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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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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服务中心2026年赴外开展经贸**交流活动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扎实服务**企业国际化布局,进一步深化我市与法国等欧洲国家在物流供应链、金融服务、农产品贸易、双向投资等领域经贸往来,搭建高层次双向**平台。根据工作安排拟采购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2026年赴外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筹备工作,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叁拾陆万肆仟伍佰陆拾元整(小写:¥36456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供应商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投标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18:00(**时间),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本项目实行现场/邮寄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密封递交于:**市**区民治街道留仙大道与民塘路交汇处汇德大厦写字楼35层招商一部(以送**期为投标日期)。

(三)供应商投标文件要求为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报价文件需包含目录及页码,封面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其他格式自拟。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民治街道留仙大道与民塘路交汇处汇德大厦写字楼35层

咨询电话:0755-****点击查看2223

联系人:崔先生

附件:****点击查看服务中心2026年赴外开展经贸**交流活动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
附件:龙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6年赴外开展经贸合作交流活动服务项目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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