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室 关于延续和优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相关政策的通知》(潭政办发〔2023〕18号)和《**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管理办法》(潭医保发〔2023〕30号)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评定为**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等级(名单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点击查看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规定予以保密,联系电话:0731-****点击查看1527、0731-****点击查看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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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