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5-09-26

招标详情

青岛西海岸新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0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条

立即监控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拨改投”改革的工作方案》《**市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符合**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布局。

2.达到市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立项水平。

(1)项目应围绕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强原创性和颠覆性的前沿技术研发,通过推动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在一定时限内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验证及示范应用,完成重大科技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带动相关领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2)项目实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科技创新**作用,有效促进产业上下游衔接、产业链条延伸或产业集群式发展,有效推动产学研**、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

(3)具有较强科创属性和成长潜力,项目完成时技术成熟度不低于8级;

(4)申报单位自筹资金项目投入应不少于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额度。

3.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企业、高层次人才领衔创办的企业、创新性强且发展成熟度高的企业。

4.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荐拟投资(信贷)支持或近半年已投资(信贷)支持的企业参与申报。

5.本年度已申报过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企业其他达到市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立项水平的项目可参与申报。

6.已获得**市科技计划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支持的在研项目,若企业仍有资金需求且具备股权投资条件的可参与申报。(本次股权投资资金不得作为该在研项目企业承诺的自筹资金部分。)

(三)支持内容

单个项目的投资强度最高1000万元。财政资金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企业总股本25%,且不为第一大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可最长延至10年。

已获得市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未结题验收)等科技资金支持的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时,企业股价折价处理,具体折幅通过投资谈判决定。

二、申报要求

(一)每个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牵头申报1项科技股权投资项目。

(二)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三)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审核,对获得投资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四)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应按照《****点击查看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的通知》(鲁财资环〔2022〕29号,以下简称“绿色门槛”制度) 要求,做好“绿色门槛”制度审查工作。申报单位须对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在申报材料中做出书面承诺。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点击查看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qdstc.****点击查看.cn,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进入系统进行申报。没有账号的,按单位注册流程进行注册,并及时联系主管单位(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账号绑定审核。登录主页面后,在“奖补类项目-奖补资金兑现服务-申报指南”模块中,“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栏,点击“申报”,确认申报类别后,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上传材料包括:

1.**市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附件)。

2.基本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质证明、生产经营场所的规范证明以及获得的知识产权、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等材料。

3.达到市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立项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完成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带动相关领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证明材料;项目有效推动产学研**、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企业科创属性和创新能力的材料。

4.补充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在企业类型中勾选以下选项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校、科研院所项目产业化的企业”须提供产学研**证明材料;“高端人才领衔创办的企业”须提供高端人才资格证明材料;“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企业”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金融机构拟投资(信贷)支持或近半年已投资(信贷)支持的企业”须提供相关投资、贷款材料或金融机构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上传材料要求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多页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对扫描文件做好相应命名。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17:00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中心科技创新科

联系人:逄皓 ****点击查看2335

技术支持 ****点击查看2992

附件:下载**市科技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doc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
青岛市科技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doc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