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易工(上海)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12.174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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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1-10

招标详情

上海联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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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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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易工(上****点击查看公司 12.1745%股权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 200.00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标的所在地区: **市**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1-1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02-1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3****点击查看982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点击查看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高文骏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7272-154、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科易工(上****点击查看公司
注册地(地址) **市**区宜山路829号6幢558室
法定代表人 钟劲光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外资)
成立时间 2008-04-10
注册资本 716.4332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650185
经营范围 化工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不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钟劲光 32.9759
2 **中****点击查看公司 13.958
3 厦****点击查看公司 13.58
4 ****点击查看**公司 12.1745
5 谢东生 10.0269
6 **申和****点击查看公司 8.3748
7 聂彩文 5.2343
8 钟志福 2.1756
9 ****点击查看**公司 1
10 厦****点击查看公司 0.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495.423762
利润总额 -940.379512 净利润 -940.379512
资产总计 802.899138 负债总计 412.397720
所有者权益 390.501418 审计机构 ****点击查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4-10-31 营业收入 398.927915
利润总额 -373.433508 净利润 -373.433508
资产总计 561.301430 负债总计 386.501692
所有者权益 174.799738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点击查看**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点击查看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点击查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4-05-31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695.920000 1123.870000
负债总计 0.000000 0.000000
净资产 1695.920000 1123.8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6.830000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共有10家股东,其有1家股**确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未放弃****点击查看公司股东,应在挂牌期****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缴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一)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揭示: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点击查看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点击查看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中科****点击查看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已实际缴纳100万元,****点击查看公司最新的章程,该公司的出资应于2039年4月18日前缴足;
(2)中科易工(宁****点击查看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已实际缴纳150.00万元,****点击查看公司最新的章程,该公司的出资应于2025年5月前缴足。
本次评估结论以基准日时点实缴资本为基础,未考虑上述资本金基准日后到位对评估值的影响,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相关事宜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详细请参见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区**路160号3号楼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17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174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点击查看公司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2、****点击查看公司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具体为: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本次股****点击查看公司债权债务由本次****点击查看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4、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00万****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联交所”****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回。
(2)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股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股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点击查看银行账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提出付款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点击查看银行帐户。
(5)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应在**联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0天内,****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完成日(即“股权交割日”****点击查看公司完成股东变更的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手续之日,股权交割日后受让方才可参与经营管理。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一次报价
特殊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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