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兰创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择主承销商资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兰创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择主承销商资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于 2025-07-30

招标详情

兰溪市兰创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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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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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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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债券选择主承销商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采购组织类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

三、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债券选择主承销商资格项目

四、采购项目概况:

1、发行规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2、发行产品:私募公司债;

3、发行主体:****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4、投标限价(承销费率):0.5‰/年至1.0‰/年(含上下限);

5、募集资金用途说明:1)偿****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到期债务;2)由****点击查看或****点击查看公司用于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偿还有息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

6、服务期:从确认成交承销商组建团队启动债券项目开始至债券存续期满;

注:2026年01月31日****点击查看交易所无异议函(批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债****点击查看公司债主承销商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的组成不得超过2家(≤2);

(2)联合体牵头人为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受托管理人,其余成员为联席主承销商;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不得变更联合体组成。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19日17:00时前;(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市**路500****点击查看中心B座703****点击查看银行楼上)。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获取: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上资料,并现场交纳资料费。2)在线获取,将所需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点击查看邮箱(****点击查看@qq.com),邮箱获取交款账号。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点击查看公司债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材料;

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5、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格式自拟);

6、采购活动投标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政府采购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14:30时(**时间)前。逾期寄(送)达或标书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邮寄或直接送达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B座703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08月20日14:30时(**时间)在****点击查看会议室(**市**路500****点击查看中心B座702室)开标。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无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现场会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请及时添加项目负责人钉钉号((钉钉号:sheng5704),开标活动现场将在钉钉群进行全程直播。

2.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人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将书面文件扫描发送至****点击查看邮箱(****点击查看@qq.com)告知。

3.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响应文件及时送到,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无权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及投诉。

5.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以发售截止日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市兰江街道**路508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8428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路500****点击查看中心B座703室

联系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0579-****点击查看0653

监督机构:****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579-****点击查看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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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投标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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