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价格条例》《**省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点击查看发改局审核的**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成****点击查看发改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社会各界可在该项目公开期间,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点击查看发改局****点击查看中心。
信函邮寄:**市东启街**道子4号发改局105室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292544@qq.com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李芳芳;0710-****点击查看073
附件:关于**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成本调查结论
关于**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成本调查结论
一、成本监审项目
《**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滕庄水厂、**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供水定价成本》。
二、被审项目基本情况
1.2018****点击查看政府审议通过《****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集团组建方案》(河政办函〔2018〕32号文件),****点击查看公司发起组建了**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专业从事农村供水工作(含乡镇集镇供水),并于2019年12****点击查看水利局****点击查看水厂资产,2020年正式运营管理,****点击查看水厂8家,****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等3家水厂接手运营不到一个会计年度。拓****点击查看市委、****点击查看工作部署,加快安全饮水项目建设、加强管网维修养护及智能水表安装推广力度,新敷设和改造供水管网总计559.52千米,完成各类维修2,200多处,新增加压(真空)泵房5座,累计安装接入智能水表26,355块,服务人口近16万,五家水厂均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
2.农村供水现行价格:上述8家水厂自2020年陆续统一运营以来,供水价****点击查看水厂为1.8元/吨外,其余7家水厂均为2元/吨。
三、成本监审依据
1.《中华人民**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3.《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
4.《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6号令);
5.《**省价格条例》;
6.《**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2021年版)》(鄂发改规〔2021〕3号);
7.《**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
8.《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3〕130号);
9.**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简介、财务报表、明细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
四、成本监审程序及方法
㈠成立成本监审工作组。本次成本监****点击查看发改局****点击查看中心陈劲涛、李芳芳两名****点击查看小组具体开展工作。
㈡发送成本监审通知。****点击查看发改局****点击查看中心向**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下达了供水定价成本监审通知,要求其提供与成本监审相关的凭证数据资料。
㈢资料审核。**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按照成本监审通知的要求,****点击查看发改局****点击查看中心报送了相关财务报表、成本费用支出明细、人员编制等相关资料。成本监审工作组对其报送的相关成本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
㈣实地监审。成本监审工作组对被监审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账簿、凭证以及与成本相关的文件资料、实物资产进行了现场审核。
㈤集体审议。****点击查看发改局****点击查看中心、价格股召开专题会议,对**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数据进行了集体审议。
㈥情况反馈。****点击查看发改局****点击查看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成本监审结论情况反馈至**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
㈦出具成本监审结论。
㈧着重查阅了2024年度的财务资料数据和原始凭证,并对公司的整个经营状况进行了座谈、了解,本着“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原则确定其定价成本,定价成本由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构成,其中: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三项。
五、供水经营成本核定、核减情况及理由
经审核,2024年度**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销售总收入为4,243,282.96元。其中:马冲水厂销售收入2,209,818.64元,滕庄水厂销售收入418,995.48元,**水厂销售收入489,461.89元,****点击查看水厂销售收入504,695.32元,****点击查看水厂销售收入620,311.63元。
㈠公共费用审核情况
公共费用为**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当期发生的不直****点击查看水厂的所有与经营相关的费用。
经审核,**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公共费用账载金额 431,300.15元,核定值511,824.42元,核增11,316.75元,核减-69,207.52元。
具体明细如下:
1、公共资产
****点击查看办公室使用的资产。
经审核,公共部分资产折旧及摊销核定值为20,503.24元。
⑴资产原值及折旧
**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固定资产公共部分账面原值221,386.43元,核定值为214,054.07元,核减应计入当期费用的车辆保险费7,332.36元;账面年折旧额39,272.75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各类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按照输水管道折旧年限30年、水表折旧年限8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5年、电子设备折旧年限10年、生产用房折旧年限40年、非生产用房折旧年限50年、车辆折旧年限10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8年、残值率5%,核定年折旧额19,801.24元,较账面年折旧额39,272.75元核减19,471.52元。
⑵长期待摊费用原值及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公共部分账面原值3,510.00元,****点击查看办公室改造使用玻璃隔断费用,按照实际使用年限,并结合经验及相关资产折旧年限,确定摊销年限为5年,核定年摊销额702.00元。
2、公共人员
****点击查看公司副总、综合部及财务部人员,公共人员支出包含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经审核,公共人员年均3人,合计支出核定值为262,748.01元。
⑴职工工资
职工工资账载金额239,419.20元,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人员花名册及工资表审核后核定职工工资为178,251.74元,未超过2024年**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减61,167.46元。
⑵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账载金额273,826.03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审核计算基数原则上按监审期间最后一年企业实缴基数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核定****点击查看政府规定的基数,计算比例按照****点击查看政府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依据被审核单位提供的人员花名册及工资表审核后核定值为59,691.59元,小于按照核定工资总额178,251.74元乘以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8.5%、失业保险0.7%、工伤险0.35%、职业年金8%、大病医疗7元/人)计算得到的金额59,824.46元,最终按当期企业实缴数核定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为59,691.59元,核减214,134.44元。
⑶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账载金额117,395.00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审核计算基数原则上按监审期间最后一年企业实缴基数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核定****点击查看政府规定的基数,计算比例按照****点击查看政府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依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人员花名册及工资表审核后核定值为21,245.04元,小于按照核定工资总额178,251.74元乘以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12%计算得到的金额21,390.21元,最终按当期企业实缴数核定住房公积金为21,245.04元,核减96,149.96元。
⑷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账载金额0.00元,被审核单位未提供相关费用资料,核定值为0.00元。
⑸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账载金额0.00元,被审核单位未提供相关费用资料,核定值为0.00元。
⑹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账载金额27,668.77元,根据被审核单位提供的人员花名册及工资表并按照《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工会经费审核计算基数原则上按监审期间最后一年企业实缴基数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核定****点击查看政府规定的基数,计算比例按照****点击查看政府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依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人员花名册及工资表审核后核定值为3,559.63元,小于按照核定工资总额178,251.74****点击查看工会经费缴费比例2%计算得到的金额3,565.03元,最终按当****点击查看工会经费为3,559.63元,核减24,109.14元。
3、管理费用
****点击查看公司当期发生的不直****点击查看水厂的公共管理费用。
经审核,管理费用核定值为233,704.94元。
⑴办公费
办公费账载金额15,566.56元,经审核,核定值为15,566.56元,无核增核减。
⑵开办费
开办费账载金额270.00元,经审核,核定值为270.00元,无核增核减。
⑶差旅费
差旅费账载金额3,015.00元,经审核,核定值为3,015.00元,无核增核减。
⑷中介服务费
中介服务费账载金额101,000.00元,经审核,核定值为42,000.00元,核减非本期费用59,000.00元。
⑸燃油费
燃油费账载金额12,000.00元,经审核,核定值为12,000.00元,无核增核减。
⑹车辆费用
车辆费用账载金额3,040.00元,经审核,核定值为3,040.00元,无核增核减。
⑺保险费
保险费账载金额5,592.32元,经审核,核定值为5,592.32元,无核增核减。
⑻诉讼费
诉讼费账载金额150,000.00元,经审核为水质提升项目法律服务费,核定值为150,000.00元,无核增核减。
⑼运输费
运输费账载金额4,275.06元,经审核,核定值为2,221.06元,****点击查看水厂直接承担的费用2,054.00元。
⑽水**费
水**费账载金额8,544.75元,经审核,核定值为0.00元,核减非本期费用8,544.75元。
4、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账载金额-10,221.76元,经审核,核定值为-10,221.76元,无核增核减。其中:手续费7,053.83元,利息收入17,275.79元,现金折扣0.20元。
5、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账载金额5,215.49元,经审核,核定值为10,738.00元,核增跨期记账的本期税金11,316.75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税金仅包括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核减不计入定价成本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共计5,463.09元。
6、其他收入冲减
其他收入账载金额565,281.02元,经审核,核定值为5,648.00元,核减非本期收入559,633.02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点击查看政府补助。用于购买固定资产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核定;用于补助专门项目的,直接冲减该项成本;未明确指定专项用途的,应当冲减总成本”,此笔收入为被审计单位收到的失业保险返还,应从公共费用中冲减。
㈡马冲水厂审核情况
经审核,马冲水厂供水总成本为2,344,742.13元,年核定供水量为3,750,030.00 m3,单位供水成本0.63元/m3。
1、水厂基本情况简介
马冲水厂位于**市仙人渡镇马冲村,****点击查看水库,水厂日供水能力10,000.00吨。拓展公司于2020年8****点击查看水利局****点击查看水厂,同年9****点击查看水厂改扩建工程(仙人渡镇区管网改造)建设,2022年4月完工。****点击查看水厂供水覆盖仙人渡全镇33****点击查看社区)及李楼镇4个村用户达1.2万户,受益人口4.6万人。
2.收入审核情况
经审核,马冲水厂年销售收入2,209,818.64元,其中:售水收入2,149,761.90元,安装收入56,866.04元,光伏发电收入3,190.70元。马冲水厂售水收入占被审核单位年销售总收入4,243,282.96元的50.66%。
3.水量审核情况
⑴年取水量
马冲水厂上报年取水量为5,000,000.00m3,经审核,核定实际年取水量为4,430,386.00m3。
⑵年供水量
马冲水厂上报年取水量为4,430,000.00m3,经审核,核定实际年供水量为4,166,700.00m3。
⑶年售水量
马冲水厂上报年售水量为1,342,000.00m3,经审核,核定实际年售水量为1,242,582.57m3。
⑷自用水率
马冲水厂上报自用水率为11.40%,依据核定的年取水量、年供水量,****点击查看水厂自用水量为263,686.00m3。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供水企业自用水率原则上据实核定,但应当在上限标准范围之内。各****点击查看水厂设计水量的5%~10%范围内,根据《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有关规定、区分原水水质、处理工艺和构筑物类型等因素确定”,马冲水厂设计水量为日产10,000.00 m3,即自用水量上限标准范围为182,500.00-365,000.00m3,****点击查看水厂自用水率据实核定为5.95%。
⑸漏损率
马冲水厂上报漏损率为76.07%,依据核定的年供水量、年售水量,****点击查看水厂漏损水量为2,924,117.43m3,实际漏损率为70.18%。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漏损率原则上按照《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确定的一级评定标准计算。漏损率高于一级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得计入成本”以及《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中“城镇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分为两级,一级为10%,二级为12%”****点击查看水厂实际漏损率大于一级评定标准10%,****点击查看水厂漏损率为10%。
⑹年核定供水量
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公式“核定供水量=取水量×(1-自用水率)×(1-漏损率)”,****点击查看水厂年核定供水量为3,750,030.00m3。
4、供水成本审核情况
经审核,马冲水厂供水总成本为2,344,742.13元,单位供水成本0.63元/m3。
⑴折旧及摊销费
经审核,马冲水厂供水成本中的折旧及摊销费核定值为282,754.45元。
马冲水厂固定资产原值账面金额为33,523,710.11元,经审核,原值核定值为33,512,610.11元,核减不能提供价值有效证明的固定资产11,100.00元。另核定已投入使用未转固的在建工程原值为8,375,378.37元。
年折旧额上报值为1,690,703.73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未投入实际使用的、由政府补助或社会无偿投入的,以及评估增值的部分不计提折旧”以及各类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按照输水管道折旧年限30年、水表折旧年限8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5年、电子设备折旧年限10年、生产用房折旧年限40年、非生产用房折旧年限50年、车辆折旧年限10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8年、残值率5%,核定年折旧额623,196.37元,其中:直接计入供水成本的折旧费用278,020.42元、直接计入安装成本的折旧费用340,309.67元、需按不同类型收入占比分摊计入供水成本的折旧费用4,866.28元。马冲水厂售水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97.28%,计算分摊折旧费用4,866.28元至供水成本的金额为4,734.03元,最终计入供水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为282,754.45元,较上报值1,690,703.73元核减1,407,949.29元。
马冲水厂未上报无形资产原值及摊销值,经审核,未发现有无形资产。
⑵运行维护费
经审核,马冲水厂供水成本中的运行维护费为2,061,987.68元。
①原水费
马冲水厂原水费上报值为220,000.00元,经审核,核定值为236,666.67元,核增跨期记账的2024年8月—12月原水费108,333.33元,核减非当期原水费91,666.67元。
②材料费
马冲水厂材料费上报值为167,777.88元,经审核,核定值为44,141.60 元,核减非实际领用的药剂材料123,636.28元。
③动力费
马冲水厂动力费上报值为459,054.90元,经审核,核定值为455,356.97元,核增跨期记账的2024年12月电费44,288.36元,核减非当期电费 47,986.29元。
④外购成品水费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存在外购成品水费。
⑤修理费
马冲水厂修理费上报值为148,306.60元,经审核,核增跨期记账的当期修理费(含劳务及领用材料费用)48,007.58元,核减95,850.76元,其中:非当期修理费(含劳务及领用材料费用)93,920.76元、****点击查看水厂修理****点击查看水厂修理费)950.00元、非供水成本修理费(应计入安装成本)980.00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修理费最高原则上不得超过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及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即837,759.77元,最终核定修理费为100,463.42元。
⑥人工费
经审核,马冲水厂人工费核定值为892,591.75元。详见下表:
马冲水厂人工费上报值为518,236.62元,其中:工资总额422,815.13元、社会保险费50,155.43元、住房公积金23,400.00元、工会经费3,899.65元、职工福利费17,966.40元、职工教育经费0.00元。依据被审****点击查看水厂人员花名册及工资表经核实整理得到,马冲水厂当期职工人数共10名,全年应发工资合计500,360.70元,社会保险费130,922.75元,职业年金39,259.62元,公积金65,574.00元,工会经费6445.61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职工人数各地区一般可以15人/万立方米(日生产能力)为定员参考上限,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城镇供水行业职工人数定员上限标准。供水企业监审期间最后一年实有在岗职工人数低于定员标准上限的,按照定员标准上限和实有在岗职工人数的算术平均值核定;实有在岗职工人数超过定员标准上限的,按照定员标准上限核定”,马冲水厂日生产能力为10,000m3,则定员参考上限为15人,****点击查看水厂当期实际职工人数为10人,低于定员参考上限,故按定员标准上限和实有在岗职工人数的算****点击查看水厂职工人数为12.50人。再按核实整理的全年应发工资合计500,360.70元计算人均全年工资为50,036.07元,最终核定工资总额为625,450.88元,较上报值422,815.13元核增202,635.75元。
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审核计算基数原则上按监审期间最后一年企业实缴基数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核定****点击查看政府规定的基数,计算比例按照****点击查看政府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点击查看水厂当期实缴的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均小于按照核定的工资总额625,450.88元乘以规定的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8.5%、失业保险0.7%、工伤险0.35%、职业年金8%、大病医疗7元/人)、住房公积金(12%)、工会经费(2%)缴费比例计算得到的金额,最终按当期企业实缴数核定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为170,182.37元,较上报值50,155.43元核增120,026.93元;住房公积金为65,574.00元,较上报值23,400.00元核增42,174.00元;工会经费为6445.61元,较上报值3,899.65元核增2,545.96元。
依据核定的工资总额625,450.88元的14%即87,563.12元,据实核定职工福利费为24,938.90元,较上报值17,966.40元核增跨期记账的当期职工福利费8,897.70元、核减非当期职工福利费1,925.20元;马冲水厂上报职工教育经费为0.00元,经审核未发现当期发生职工教育经费。
⑦长期待摊费用
马冲水厂未上报长期待摊费用,经审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原值为 356,260.89元,按照实际使用年限,并结合经验及相关资产折旧年限,确定摊销年限为5年,核定年摊销额为71,252.18元,全部直接计入供水成本,较上报值核增71,252.18元。
⑧其他运营费用
其他运营费用主要为两部分:马冲水厂管理类费用、公共费用按售水收入占被审计单位年销售总收****点击查看水厂的部分。经核定,马冲水厂其他运营费用核定值为261,515.09元。
a.管理类费用
马冲水厂未上报管理类费用,经审核,管理类费用账面原值为2,211.00元,核定值为2,211.00元,较上报值核增2,211.00元。
b.公共费用分摊部分
马冲水厂按售水收入占被审计单位年销售总收入比例50.66%,依据核定的公共费用总额511,824.42元,计****点击查看水厂的公共费用为259,304.09元,较上报值核增259,304.09元。
⑶单位供水成本
经核定,马冲水厂供水总成本为2,344,742.13元,年核定供水量为 3,750,030.00 m3,根据公式“单位供水成本=供水总成本÷年核定供水量”计算可得单位供水成本为0.63元/m3。
㈢滕庄水厂审核情况
经审核,滕庄水厂供水总成本为1,630,732.52元,年核定供水量为1,134,000.00m3,单位供水成本1.44元/m3。
1.水厂基本情况简介
滕庄水厂位于薛集镇徐营村,****点击查看水库北库,设计日供水能力5,000.00 吨,拓展公司于2019****点击查看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建设,延伸供水管网60.4km,更换供水主管道18.07km,****点击查看水厂供水及电器设施,安装智能水表,2021年工程完工。水厂现覆盖薛集镇17****点击查看社区)和孟楼镇1个村,覆盖户数5737户,受益人口2.3万余人。
2.收入审核情况
经审核,滕庄水厂年销售收入418,995.48元,其中:售水收入415,325.76元,安装收入3,669.72元。滕庄水厂售水收入占被审核单位年销售总收入4,243,282.96元的9.79%。
3.水量审核情况
⑴年取水量
滕庄水厂上报年取水量为1,470,000.00 m3,经审核,核定实际年取水量为1,400,000.00m3。
⑵年供水量
滕庄水厂上报年供水量为1,400,000.00 m3,经审核,核定实际年供水量为1,050,000.00m3。
⑶年售水量
滕庄水厂上报年售水量为360,000.00 m3,经审核,核定实际年售水量为207,662.88m3。
⑷自用水率
滕庄水厂上报自用水率为4.70%,依据核定的年取水量、年供水量,****点击查看水厂自用水量为350,000.00m3。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供水企业自用水率原则上据实核定,但应当在上限标准范围之内”。各****点击查看水厂设计水量的5%~10%范围内,根据《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有关规定、区分原水水质、处理工艺和构筑物类型等因素确定”,滕庄水厂设计水量为日产5,000.00m3,即自用水量上限标准范围为91,250.00-182,500.00m3,****点击查看水厂自用水量350,000.00m3超过自用水量上限标准范围,****点击查看水厂自用水率核定为10%。
⑸漏损率
滕庄水厂上报漏损率为74.28%,依据核定的年供水量、年售水量,****点击查看水厂漏损水量为842,337.12m3,实际漏损率为80.22%。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漏损率原则上按照《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确定的一级评定标准计算”。漏损率高于一级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得计入成本”以及《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中“城镇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分为两级,一级为10%,二级为12%”****点击查看水厂实际漏损率大于一级评定标准10%,****点击查看水厂漏损率为10%。
⑹年核定供水量
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公式“核定供水量=取水量×(1-自用水率)×(1-漏损率)”,****点击查看水厂年核定供水量为1,134,000.00m3。
4.供水成本审核情况
经审核,腾庄水厂供水总成本为1,630,732.52元,单位供水成本1.44元/m3。
⑴折旧及摊销费
经审核,腾庄水厂供水成本中的折旧及摊销费核定值为793,084.89元。
腾庄水厂固定资产原值账面金额为41,721,361.30元,经审核,原值核定值为41,721,361.30元,无核增核减。
年折旧额上报值为1,666,319.37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未投入实际使用的、由政府补助或社会无偿投入的,以及评估增值的部分不计提折旧”以及各类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按照输水管道折旧年限30年、水表折旧年限8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5年、电子设备折旧年限10年、生产用房折旧年限40年、非生产用房折旧年限50年、车辆折旧年限10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8年、残值率5%,核定年折旧额804,575.98元,其中:直接计入供水成本的折旧费用782,775.61元、直接计入安装成本的折旧费用11,400.00元、需按不同类型收入占比分摊计入供水成本的折旧费用10,400.37元。腾庄水厂售水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99.12%,计算分摊折旧费用10,400.37元至供水成本的金额为10,309.28元,最终计入供水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为793,084.89元,较上报值1,666,319.37元核减873,234.48元。
腾庄水厂未上报无形资产原值及摊销值,经审核,未发现有无形资产。
⑵运行维护费
经审核,腾庄水厂供水成本中的运行维护费为837,647.63元。
①原水费
腾庄水厂未上报原水费,经审核,原水费核定值为59,310.00元,核增跨期记账的2024年原水费59,310.00元。
②材料费
腾庄水厂材料费上报值为46,083.70元,经审核,核定值为0.00 元,核减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药剂材料46,083.70元。
③动力费
腾庄水厂动力费上报值为264,478.82元,经审核,核定值为306,130.49元,核增59,687.01元,其中:核增跨期记账的2024年12月电费34,624.88元、****点击查看水厂的电费25,062.13元,核减非当期电费 18,035.34元。
④外购成品水费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存在外购成品水费。
⑤修理费
腾庄水厂修理费上报值为76,880.20元,经审核,核增跨期记账的当期修理费(含劳务及领用材料费用)72,227.30元,核减非本期修理费(含劳务及领用材料费用)73,600.20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修理费最高原则上不得超过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及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即834,427.23元,最终核定修理费为75,507.30元。
⑥人工费
经审核,腾庄水厂人工费核定值为290,065.27元。
腾庄水厂人工费上报值为323,506.60元,其中:工资总额242,576.43元、社会保险费39,484.54元、住房公积金18,420.00元、工会经费3,070.95元、职工福利费 19,954.68元、职工教育经费0.00元。依据被审****点击查看水厂人员花名册及工资表经核实整理得到,腾庄水厂当期职工人数共7名,全年应发工资合计258,901.56元,社会保险费50,555.89元,职业年金11,969.28元,公积金17,953.92 元,工会经费3,624.27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职工人数各地区一般可以15人/万立方米(日生产能力)为定员参考上限”,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城镇供水行业职工人数定员上限标准。供水企业监审期间最后一年实有在岗职工人数低于定员标准上限的,按照定员标准上限和实有在岗职工人数的算术平均值核定;实有在岗职工人数超过定员标准上限的,按照定员标准上限核定”,依据核定的年供水量1,050,000.00m3****点击查看水厂实际日生产能力为2,876.71 m3,则定员参考上限为5人,****点击查看水厂当期实际职工人数为7人,高于定员参考上限,故按定员****点击查看水厂职工人数为5人。再按核实整理的全年应发工资合计258,901.56元计算人均全年工资为36,985.94元,最终核定工资总额为184,929.69元,较上报值242,576.43元核减57,646.74元。
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审核计算基数原则上按监审期间最后一年企业实缴基数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核定****点击查看政府规定的基数,计算比例按照****点击查看政府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腾庄水厂当期实缴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金额62,525.17元大于按核定的工资总额184,929.69元乘以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8.5%、失业保险0.7%、工伤险0.35%、职业年金8%、大病医疗7元/人)计算得到的金额62,078.91元,故核定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为62,078.91元,较上报值39,484.54元核增22,594.37元;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当期实缴数均小于按照核定的工资总额184,929.69元乘以规定的住房公积金(12%)、工会经费(2%)缴费比例计算得到的金额,故核定住房公积金为17,953.92元,较上报值18,420.00元核减466.08元;工会经费3,624.27元,较上报值3,070.95元核增553.32元。
依据核定的工资总额184,929.69元的14%即25,890.16元,据实核定职工福利费为21,478.48元,较上报值19,954.68元核增跨期记账的当期职工福利费3,512.50元、核减非当期职工福利费1,988.70元;腾庄水厂上报职工教育经费为0.00元,经审核未发现当期发生职工教育经费。
⑦长期待摊费用
腾庄水厂未上报长期待摊费用,经审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原值为309,405.92元,按照实际使用年限,并结合经验及相关资产折旧年限,确定摊销年限为5年,核定年摊销额为47,863.67元,其中:直接计入供水成本的长期待摊费用35,972.58元、需按不同类型收入占比分摊计入供水成本的长期待摊费用11,891.09 元。腾庄水厂售水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99.12%,计算分摊长期待摊费用11,891.09元至供水成本的金额为11,786.94元,最终计入供水成本的长期待摊费用为47,759.52元,较上报值核增47,759.52元。
⑧其他运营费用
其他运营费用主要为两部分:腾庄水厂管理类费用、公共费用按售水收入占被审计单位年销售总收****点击查看水厂的部分。经核定,腾庄水厂其他运营费用核定值为58,875.05元。
a.管理类费用
腾庄水厂未上报管理类费用,经审核,管理类费用账面原值为11,522.00元,核定值为8,778.49元,核减非本期费用2,743.51元,较上报值核增8,778.49元。
b.公共费用分摊部分
腾庄水厂按售水收入占被审计单位年销售总收入比例9.79%,依据核定的公共费用总额511,824.42元,计****点击查看水厂的公共费用为50,096.56元,较上报值核增50,096.56元。
⑶单位供水成本
经核定,腾庄水厂供水总成本为1,630,732.52元,年核定供水量为1,134,000.00 m3,根据公式“单位供水成本=供水总成本÷年核定供水量”计算可得单位供水成本为1.44元/m3。
㈣**水厂审核情况
经审核,**水厂供水总成本为999,501.63元,年核定供水量为745,200.00m3,单位供水成本1.34元/m3。
1.水厂基本情况简介
**水厂位于孟楼镇李河村,水源来自引丹干渠。2019****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水厂水源地改造工程,敷设4,000米PE引水管道将丹渠****点击查看水厂,同年9月完工投入运行。2024年水厂进行了供水、消毒机电设备扩容升级,日供水能力达到9,000吨。现供水覆盖孟楼全镇,总受益9,200余户,3.6万余人。
2.收入审核情况
经审核,**水厂年销售收入489,461.89元,其中:售水收入 257,810.52元,安装收入231,651.37元。**水厂售水收入占被审计单位年销售总收入4,243,282.96元的6.08%。
3.水量审核情况
⑴年取水量
**水厂上报年取水量为3,650,000.00m3,经审核,核定实际年取水量为920,000.00 m3。
⑵年供水量
**水厂上报年供水量为700,000.00m3,经审核,核定实际年供水量为650,000.00m3。
⑶年售水量
**水厂上报年售水量为158,400.00m3,经审核,核定实际年售水量为128,905.26m3。
⑷自用水率
**水厂上报自用水率为80.82%,依据核定的年取水量、年供水量,****点击查看水厂自用水量为270,000.00m3。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供水企业自用水率原则上据实核定,但应当在上限标准范围之内。各****点击查看水厂设计水量的5%~10%范围内,根据《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有关规定、区分原水水质、处理工艺和构筑物类型等因素确定”,**水厂设计水量为日产9,000.00m3,即自用水量上限标准范围为164,250.00-328,500.00m3,****点击查看水厂实际自用水率270,000.00m3/ 920,000.00m3=29.35%超过上限标准范围,****点击查看水厂自用水率核定为10%。
⑸漏损率
**水厂上报漏损率为77.37%,依据核定的年供水量、年售水量,****点击查看水厂漏损水量为521,094.74m3,实际漏损率为80.17%。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漏损率原则上按照《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确定的一级评定标准计算”。漏损率高于一级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得计入成本”以及《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中“城镇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分为两级,一级为10%,二级为12%”****点击查看水厂实际漏损率大于一级评定标准10%,****点击查看水厂漏损率为10%。
⑹年核定供水量
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公式“核定供水量=取水量×(1-自用水率)×(1-漏损率)”,****点击查看水厂年核定供水量为745,200.00m3。
4.供水成本审核情况
经审核,**水厂供水总成本为999,501.63元,单位供水成本1.34元/m3。
⑴折旧及摊销费
经审核,**水厂供水成本中的折旧及摊销费核定值为171,811.43 元。
**水厂固定资产原值账面金额为20,726,408.46元,经审核,原值核定值为20,726,408.46元,无核增核减。
年折旧额上报值为1,024,447.52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未投入实际使用的、由政府补助或社会无偿投入的,以及评估增值的部分不计提折旧”以及各类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按照输水管道折旧年限30年、水表折旧年限8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5年、电子设备折旧年限10年、生产用房折旧年限40年、非生产用房折旧年限50年、车辆折旧年限10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8年、残值率5%,核定年折旧额312,945.78元,其中:直接计入供水成本的折旧费用170,640.54元、直接计入安装成本的折旧费用140,082.25元、需按不同类型收入占比分摊计入供水成本的折旧费用2,222.99元。**水厂售水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52.67%,计算分摊折旧费用2,222.99元至供水成本的金额为1,170.90元,最终计入供水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为171,811.43 元,较上报值1,024,447.52元核减852,636.08元。
**水厂未上报无形资产原值及摊销值,经审核,未发现有无形资产。
⑵运行维护费
经审核,**水厂供水成本中的运行维护费为827,690.20元。
①原水费
**水厂原水费上报值为25,000.00元,经审核,原水费核定值为 45,000.00元,核增跨期记账的2024年6—11月原水费20,000.0元,2024年12月原水费无相关有效证明。
②材料费
**水厂材料费上报值为5,889.25元,经审核,核定值为4,110.00 元,核减非实际领用的药剂材料1,779.25元。
③动力费
**水厂动力费上报值为408,421.98元,经审核,核定值为425,398.82元,核增跨期记账的2024年12月电费45,591.80元,核减非当期电费28,614.96元。
④外购成品水费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存在外购成品水费。
⑤修理费
**水厂修理费上报值为106,644.59元,经审核,核增跨期记账的当期修理费(含劳务及领用材料费用)156,862.20元,核减非本期修理费(含劳务及领用材料费用)及应直接计入安装成本的修理费95,053.52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修理费最高原则上不得超过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及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即414,528.17元,最终核定修理费为168,453.27元。
⑥人工费
经审核,**水厂人工费核定值为116,412.82元。
**水厂人工费上报值为242,348.44元,其中:工资总额183,899.73元、社会保险费25,483.96元、住房公积金11,892.00元、工会经费1,981.71元、职工福利费19,091.04元、职工教育经费0.00元。依据被审****点击查看水厂人员花名册及工资表经核实整理得到,**水厂当期职工人数共8名,全年应发工资合计192,125.16元,社会保险费24,476.78元,职业年金7,611.36元,公积金11,417.04元,工会经费2,869.30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职工人数各地区一般可以15人/万立方米(日生产能力)为定员参考上限”,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城镇供水行业职工人数定员上限标准。供水企业监审期间最后一年实有在岗职工人数低于定员标准上限的,按照定员标准上限和实有在岗职工人数的算术平均值核定;实有在岗职工人数超过定员标准上限的,按照定员标准上限核定”,依据核定的年供水量650,000.00m3****点击查看水厂实际日生产能力为 1,602.74 m3,则定员参考上限为3人,****点击查看水厂当期实际职工人数为8人,高于定员参考上限,故按定员****点击查看水厂职工人数为3人。再按核实整理的全年应发工资合计192,125.16元计算人均全年工资为24,015.645元,最终核定工资总额为72,046.94元,较上报值183,899.73元核减111,852.80元。
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审核计算基数原则上按监审期间最后一年企业实缴基数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核定****点击查看政府规定的基数,计算比例按照****点击查看政府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水厂当期实缴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金额32,088.14元大于按核定的工资总额72,046.94元乘以规定的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8.5%、失业保险0.7%、工伤险0.35%、职业年金8%、大病医疗7元/人)计算得到的金额24,192.75元,故核定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为24,192.75元,较上报值25,483.96元核减1,291.22元;当期实缴住房公积金金额11,417.04元大于按核定的工资总额72,046.94元乘以规定的公积金缴费比例12%计算得到的金额8,645.63元,故核定住房公积金为8,645.63元,较上报值11,892.00元核减3,246.37元;****点击查看工会经费金额2,869.30元大于按核定的工资总额72,046.94****点击查看工会经费缴费比例2%计算得到的金额1,440.94元,****点击查看工会经费为1,440.94元,较上报值1,981.71元核减540.77元。
**水厂当期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账载金额为19,091.04元,经核增跨期记账的当期职工福利费5,474.25元、核减非当期职工福利费及重复记账职工福利费895.16元后金额为23,670.13元,大于按核定的工资总额72,046.94元乘以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比例14%计算得到的金额10,086.57元,故核定职工福利费为10,086.57元,较上报值19,091.04元核减9,004.47元。**水厂上报职工教育经费为0.00元,经审核未发现当期发生职工教育经费。
⑦长期待摊费用
**水厂未上报长期待摊费用,经审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原值为166,776.00元,按照实际使用年限,并结合经验及相关资产折旧年限,确定摊销年限为5年,核定年摊销额为33,355.20元,其中:直接计入供水成本的长期待摊费用31,455.20元、直接计入安装成本的长期待摊费1,900.00元。最终计入供水成本的长期待摊费用为31,455.20元,较上报值核增31,455.20元。
⑧其他运营费用
其他运营费用主要为两部分:**水厂管理类费用、公共费用按售水收入占被审计单位年销售总收****点击查看水厂的部分。经核定,**水厂其他运营费用核定值为36,860.08元。
a.管理类费用
**水厂未上报管理类费用,经审核,管理类费用账面原值为 1,363.00元,核定值为5,763.00元,核增跨期记账的当期费用5,000.00元、核减非供水成本费用600.00元,较上报值核增5,763.00元。
b.公共费用分摊部分
**水厂按售水收入占被审计单位年销售总收入比例6.08%,依据核定的公共费用总额511,824.42元,计****点击查看水厂的公共费用为 31,097.08元,较上报值核增31,097.08元。
⑶单位供水成本
经核定,**水厂供水总成本为999,501.63元,年核定供水量为 745,200.00m3,根据公式“单位供水成本=供水总成本÷年核定供水量”计算可得单位供水成本为1.34元/m3。
㈤****点击查看水厂审核情况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总成本为859,733.07元,年核定供水量为1,000,285.20m3,单位供水成本0.86元/m3。
1.水厂基本情况简介
****点击查看水厂位于**市袁冲乡孟桥川村,****点击查看水库。2020****点击查看水利局****点击查看水厂,同年11****点击查看水厂改扩建工程建设,2021年7月完工,水厂日供水能力由3,910吨提升至6,910吨。水厂现覆盖**嘴镇2个村、袁冲乡4个村、光化办7个村,共计13个村,总户数3200余户,受益人口1.2万人。
2.收入审核情况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年销售收入504,695.32元,其中:售水收入 470,849.68元,安装收入33,845.64元。****点击查看水厂售水收入占被审核单位年销售总收入4,243,282.96元的11.10%。
3.水量审核情况
⑴年取水量
****点击查看水厂上报年取水量为1,180,000.00m3,经审核,核定实际年取水量为1,234,920.00m3。
⑵年供水量
****点击查看水厂上报年供水量为908,400.00m3,经审核,核定实际年供水量为800,000.00m3。
⑶年售水量
****点击查看水厂上报年售水量为314,000.00m3,经审核,核定实际年售水量为235,424.84m3。
⑷自用水率
****点击查看水厂上报自用水率为23.01%,依据核定的年取水量、年供水量,****点击查看水厂自用水量为434,920.00m3。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供水企业自用水率原则上据实核定,但应当在上限标准范围之内”。各****点击查看水厂设计水量的5%~10%范围内,根据《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有关规定、区分原水水质、处理工艺和构筑物类型等因素确定”,****点击查看水厂设计水量为日产6,910.00m3,即自用水量上限标准范围为126,107.50-252,215.00m3,****点击查看水厂实际自用水量434,920.00m3超过自用水量上限标准范围,****点击查看水厂自用水率核定为10%。
⑸漏损率
****点击查看水厂上报漏损率为65.43%,依据核定的年供水量、年售水量,****点击查看水厂漏损水量为564,575.16m3,实际漏损率为70.57%。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漏损率原则上按照《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确定的一级评定标准计算”。漏损率高于一级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得计入成本”以及《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中“城镇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分为两级,一级为10%,二级为12%”****点击查看水厂实际漏损率大于一级评定标准10%,****点击查看水厂漏损率为10%。
⑹年核定供水量
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公式“核定供水量=取水量×(1-自用水率)×(1-漏损率)”,****点击查看水厂年核定供水量为1,000,285.20m3。
4.供水成本审核情况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总成本为859,733.07元,单位供水成本0.86元/m3。
⑴折旧及摊销费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成本中的折旧及摊销费核定值为9,188.73元。
****点击查看水厂固定资产原值账面金额为10,989,253.63元,经审核,原值核定值为10,989,253.63元,无核增核减。
年折旧额上报值为534,518.28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未投入实际使用的、由政府补助或社会无偿投入的,以及评估增值的部分不计提折旧”以及各类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按照输水管道折旧年限30年、水表折旧年限8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5年、电子设备折旧年限10年、生产用房折旧年限40年、非生产用房折旧年限50年、车辆折旧年限10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8年、残值率5%,核定年折旧额9,610.10元,其中:直接计入供水成本的折旧费用3,326.77元、需按不同类型收入占比分摊计入供水成本的折旧费用6,283.33元。****点击查看水厂售水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93.29%,计算分摊折旧费用6,283.33元至供水成本的金额为5,861.96元,最终计入供水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为9,188.73元,较上报值534,518.28元核减525,329.55元。
****点击查看水厂未上报无形资产原值及摊销值,经审核,未发现有无形资产。
⑵运行维护费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成本中的运行维护费为850,544.34元。
①原水费
****点击查看水厂原水费上报值为45,000.00元,经审核,原水费核定值为 45,000.00元,无核增核减。
②材料费
****点击查看水厂材料费上报值为84,661.09元,经审核,核定值为 16,346.25元,核减非实际领用的药剂材料68,314.84元。
③动力费
****点击查看水厂动力费上报值为358,105.67元,经审核,核定值为 349,182.45元,核增跨期记账的2024年12月电费37,712.89元,核减****点击查看水厂电费合计46,636.11元。
④外购成品水费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存在外购成品水费。
⑤修理费
****点击查看水厂修理费上报值为24,169.55元,经审核,核增跨期记账的当期修理费(含劳务及领用材料费用)27,694.69元,核减非本期修理费(含劳务及领用材料费用)及应直接计入安装成本的修理费4,023.40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修理费最高原则上不得超过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及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即219,785.07元,最终核定修理费为47,840.84元。
⑥人工费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人工费核定值为318,583.87元。
****点击查看水厂人工费上报值为403,753.19元,其中:工资总额330,534.29元、社会保险费38,828.41元、住房公积金17,592.00元、工会经费2,382.49元、职工福利费14,416.00元、职工教育经费0.00元。依据被审计****点击查看水厂人员花名册及工资表经核实整理得到,****点击查看水厂当期职工人数共7名,全年应发工资合计358,354.68元,社会保险费92,513.36元,职业年金31,362.24元,公积金46,781.76元,工会经费3,920.16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职工人数各地区一般可以15人/万立方米(日生产能力)为定员参考上限”,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城镇供水行业职工人数定员上限标准。供水企业监审期间最后一年实有在岗职工人数低于定员标准上限的,按照定员标准上限和实有在岗职工人数的算术平均值核定;实有在岗职工人数超过定员标准上限的,按照定员标准上限核定”,依据核定的年供水量800,000.00m3****点击查看水厂实际日生产能力为2,191.78m3,则定员参考上限为4人,****点击查看水厂当期实际职工人数为7人,高于定员参考上限,故按定员标****点击查看水厂职工人数为4人。再按核实整理的全年应发工资合计358,354.68元计算人均全年工资为51,193.53元,最终核定工资总额为204,774.10元,较上报值 330,534.29元核减125,760.19元。
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审核计算基数原则上按监审期间最后一年企业实缴基数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核定****点击查看政府规定的基数,计算比例按照****点击查看政府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点击查看水厂当期实缴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金额123,875.60元大于按核定的工资总额204,774.10元乘以规定的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8.5%、失业保险0.7%、工伤险0.35%、职业年金8%、大病医疗7元/人)计算得到的金额68,729.71元,故核定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为68,729.71元,较上报值38,828.41元核增29,901.30元;当期实缴住房公积金金额46,781.76元大于按核定的工资总额204,774.10元乘以规定的公积金缴费比例12%计算得到的金额 24,572.89元,故核定住房公积金为24,572.89元,较上报值17,592.00元核增6,980.89元;****点击查看工会经费金额3,920.16元小于按核定的工资总额204,774.10****点击查看工会经费缴费比例2%计算得到的金额 4,095.48元,****点击查看工会经费为3,920.16元,较上报值2,382.49元核增1,537.68元。
****点击查看水厂当期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账载金额为15,545.00元,经核增跨期记账的当期职工福利费2,416.00元、核减非当期职工福利费1,374.00元后金额为16,587.00元,小于按核定的工资总额204,774.10元乘以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比例14%计算得到的金额28,668.37元,故据实核定职工福利费为16,587.00元,较上报值14,416.00元核增2,171.00元。****点击查看水厂上报职工教育经费为0.00元,经审核未发现当期发生职工教育经费。
⑦长期待摊费用
****点击查看水厂未上报长期待摊费用,经审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原值为84,307.58元,按照实际使用年限,并结合经验及相关资产折旧年限,确定摊销年限为5年,核定年摊销额为16,861.52元,其中:直接计入供水成本的长期待摊费用9,936.00元、需按不同类型收入占比分摊计入供水成本的长期待摊费用6,925.52元。****点击查看水厂售水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93.29%,计算分摊长期待摊费用6,925.52元至供水成本的金额为6,461.08 元,最终计入供水成本的长期待摊费用为16,397.08元,较上报值核增16,397.08元。
⑧其他运营费用
其他运营费用主要为两部分:****点击查看水厂管理类费用、公共费用按售水收入占被审计单位年销售总收入****点击查看水厂的部分。经核定,****点击查看水厂其他运营费用核定值为36,860.08元。
a.管理类费用
****点击查看水厂未上报管理类费用,经审核,管理类费用账面原值为 68,085.84元,核定值为400.00元,核减非本期费用67,685.84元,较上报值核增400.00元。
b.公共费用分摊部分
****点击查看水厂按售水收入占被审计单位年销售总收入比例11.10%,依据核定的公共费用总额511,824.42元,计算****点击查看水厂的公共费用为56,793.85元,较上报值核增56,793.85元。
⑶单位供水成本
经核定,****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总成本为859,733.07元,年核定供水量为1,000,285.20 m3,根据公式“单位供水成本=供水总成本÷年核定供水量”计算可得单位供水成本为0.86元/m3。
㈥****点击查看水厂审核情况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总成本为1,155,323.35元,年核定供水量为899,100.00m3,单位供水成本1.28元/m3。
1.水厂基本情况简介
****点击查看水厂位于**市李楼镇大张沟村,****点击查看水库二库,设计日供水能力5,000吨。****点击查看水厂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2021年5月完工,供水覆盖李楼镇10个村、张集镇11个村、竹林桥1个村,供水4300户,总受益人口约1.7万人。
2.收入审核情况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年销售收入620,311.63元,其中:售水收入 423,973.48元,安装收入183,706.40元,光伏发电收入12,631.75元。****点击查看水厂售水收入占被审计单位年销售总收入4,243,282.96元的9.99%。
3.水量审核情况
⑴年取水量
****点击查看水厂上报年取水量为1,690,000.00m3,经审核,核定实际年取水量为1,110,000.00m3。
⑵年供水量
****点击查看水厂上报年供水量为879,000.00m3,经审核,核定实际年供水量为366,700.00m3。
⑶年售水量
****点击查看水厂上报年售水量为312,000.00m3,经审核,核定实际年售水量为211,986.74m3。
⑷自用水率
****点击查看水厂上报自用水率为47.99%,依据核定的年取水量、年供水量,****点击查看水厂自用水量为743,300.00m3。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供水企业自用水率原则上据实核定,但应当在上限标准范围之内。各****点击查看水厂设计水量的5%~10%范围内,根据《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有关规定、区分原水水质、处理工艺和构筑物类型等因素确定”,****点击查看水厂设计水量为日产5,000.00m3,即自用水量上限标准范围为91,250.00-182,500.00m3,****点击查看水厂实际自用水量743,300.00m3超过自用水量上限标准范围,****点击查看水厂自用水率核定为10%。
⑸漏损率
****点击查看水厂上报漏损率为64.51%,依据核定的年供水量、年售水量,****点击查看水厂漏损水量为154,713.26m3,实际漏损率为42.19%。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漏损率原则上按照《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确定的一级评定标准计算。漏损率高于一级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得计入成本”以及《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中“城镇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分为两级,一级为10%,二级为12%”****点击查看水厂实际漏损率大于一级评定标准10%,****点击查看水厂漏损率为10%。
⑹年核定供水量
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公式“核定供水量=取水量×(1-自用水率)×(1-漏损率)”,****点击查看水厂年核定供水量为899,100.00m3。
4.供水成本审核情况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总成本为1,155,323.35元,单位供水成本1.28元/m3。
⑴折旧及摊销费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成本中的折旧及摊销费核定值为697,167.55元。
****点击查看水厂固定资产原值账面金额为42,908,820.56元,经审核,原值核定值为28,435,755.80元,其中:****点击查看水厂**工程项目转固定资产原值账面金额为40,075,670.36元,经第****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中心审计后金额为35,562,500.00元,****点击查看政府专项债10,000,000.00元,****点击查看水厂**工程项目转固定资产原值为25,602,605.60元。
年折旧额上报值为2,052,987.80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未投入实际使用的、由政府补助或社会无偿投入的,以及评估增值的部分不计提折旧”以及各类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按照输水管道折旧年限30年、水表折旧年限8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5年、电子设备折旧年限10年、生产用房折旧年限40年、非生产用房折旧年限50年、车辆折旧年限10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8年、残值率5%,核定年折旧额1,154,046.16元,其中:直接计入供水成本的折旧费用348,892.57元、直接计入安装成本的折旧费用287,615.73元、直接计入光伏发电成本的折旧费用7,980.00元、需按不同类型收入占比分摊计入供水成本的折旧费用509,557.86元。****点击查看水厂售水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68.35%,计算分摊折旧费用509,557.86元至供水成本的金额为348,274.98元,最终计入供水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为697,167.55元,较上报值2,052,987.80元核减1,355,820.24元。
****点击查看水厂未上报无形资产原值及摊销值,经审核,未发现有无形资产。
⑵运行维护费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成本中的运行维护费为458,155.80元。
①原水费
****点击查看水厂原水费上报值为80,000.00元,经审核,原水费核定值为 100,000.00元,核增跨期记账的本期原水费20,000.00元。
②材料费
****点击查看水厂材料费上报值为125,860.91元,经审核,核定值为0.00元,核减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药剂材料125,860.91元。
③动力费
****点击查看水厂动力费上报值为104,352.64元,经审核,核定值为 102,732.23元,核增跨期记账的2024年12月电费 6,447.16元,核减非当期电费8,067.57元。
④外购成品水费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存在外购成品水费。
⑤修理费
****点击查看水厂修理费上报值为64,619.10元,经审核,核增跨期记账的当期修理费(含劳务及领用材料费用)26,446.51元,核减非本期修理费(含劳务及领用材料费用)及应直接计入安装成本的修理费46,228.46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修理费最高原则上不得超过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及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即568,715.12元,最终核定修理费为44,837.15元。
⑥人工费
经审核,****点击查看水厂人工费核定值为111,056.15元。
****点击查看水厂人工费上报值为392,053.49元,其中:工资296,605.81元、社会保险费42,988.97元、住房公积金29,028.00元、工会经费5,116.31元、职工福利费18,314.40元、职工教育经费0.00元。依据被审计****点击查看水厂人员花名册及工资表,经核实整理得到,****点击查看水厂当期职工人数共9名,全年应发工资合计309,309.62元,社会保险费52,882.49元,职业年金16,450.72元,公积金24,676.08元,工会经费5,642.19元。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职工人数各地区一般可以15人/万立方米(日生产能力)为定员参考上限”,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城镇供水行业职工人数定员上限标准。供水企业监审期间最后一年实有在岗职工人数低于定员标准上限的,按照定员标准上限和实有在岗职工人数的算术平均值核定;实有在岗职工人数超过定员标准上限的,按照定员标准上限核定”,依据核定的实际年供水量366,700.00m3****点击查看水厂实际日生产能力为1,004.66 m3,则定员参考上限为2人,****点击查看水厂当期实际职工人数为9人,高于定员参考上限,故按定员标****点击查看水厂职工人数为2人。再按核实整理的全年应发工资合计309,309.62元计算人均全年工资为34,367.74元,最终核定工资总额为68,735.47元,较上报值 296,605.81元核减227,870.34元。
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审核计算基数原则上按监审期间最后一年企业实缴基数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核定****点击查看政府规定的基数,计算比例按照****点击查看政府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点击查看水厂当期实缴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金额69,333.21元大于按核定的工资总额68,735.47元乘以规定的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8.5%、失业保险0.7%、工伤险0.35%、职业年金8%、大病医疗7元/人)计算得到的金额23,074.75元,故核定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为23,074.75元,较上报值42,988.97元核减19,914.22元;当期实缴住房公积金金额24,676.08元大于按核定的工资总额68,735.47元乘以规定的公积金缴费比例12%计算得到的金额 8,248.26元,故核定住房公积金为8,248.26元,较上报值29,028.00元核减20,779.74元;****点击查看工会经费金额5,642.19元小于按核定的工资总额68,735.47****点击查看工会经费缴费比例2%计算得到的金额 1,374.71元,****点击查看工会经费为1,374.71元,较上报值5,116.31元核减 3,741.60元。
****点击查看水厂当期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账载金额为18,114.40元,经核增跨期记账的当期职工福利费3,635.40元、核减非当期职工福利费2,095.70元后金额为19,654.10元,大于按核定的工资总额68,735.47元乘以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比例14%计算得到的金额9,622.97元,故核定职工福利费为9,622.97元,较上报值18,314.40元核减8,691.43元。****点击查看水厂上报职工教育经费为0.00元,经审核未发现当期发生职工教育经费。
⑦长期待摊费用
****点击查看水厂未上报长期待摊费用,经审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原值为 541,116.93元,按照实际使用年限,并结合经验及相关资产折旧年限,确定摊销年限为5年,核定年摊销额为107,699.30元,其中:直接计入安装成本的长期待摊费用103,120.39元、需按不同类型收入占比分摊计入供水成本的长期待摊费用4,578.92元。****点击查看水厂售水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68.35%,计算分摊长期待摊费用4,578.92元至供水成本的金额为3,129.62 元,最终计入供水成本的长期待摊费用为3,129.62元,较上报值核增3,129.62元。
⑧其他运营费用
其他运营费用主要为两部分:****点击查看水厂管理类费用、公共费用按售水收入占被审计单位年销售总收入****点击查看水厂的部分。经核定,****点击查看水厂其他运营费用核定值为51,139.64元。
a.管理类费用
****点击查看水厂未上报管理类费用,经审核,管理类费用账面原值为 126,060.91元,核定值为45,261.00元,核增****点击查看水厂的中介服务费40,000.00元、核减非本期管理类费用120,799.91元,较上报值核增45,261.00元。
b.公共费用分摊部分
****点击查看水厂按售水收入占被审计单位年销售总收入比例9.99%,依据核定的公共费用总额511,824.42元,计算****点击查看水厂的公共费用为51,139.64元,较上报值核增51,139.64元。
⑶单位供水成本
经核定,****点击查看水厂供水总成本为1,155,323.35元,年核定供水量为899,100.00m3,根据公式“单位供水成本=供水总成本÷年核定供水量”计算可得单位供水成本为1.28元/m3。
㈦有效资产、资产负债率及税金审核结果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的“有效资产为供水企业投入、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可计提收益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和营运资本。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通过成本监审核定”以及《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可计提收益的营运资本按照不高于成本监审期间运行维护费年平均值的1/6核定”,经审核,马冲水厂有效资产为2,381,204.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为2,037,539.44元、无形资产净值为0.00元、营运资本为343,664.61元;滕庄水厂有效资产为30,100,775.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为29,961,168.03元、无形资产净值为0.00元、营运资本为139,607.94元;**水厂有效资产为 5,432,952.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为5,295,004.11元、无形资产净值为0.00元、营运资本为 137,948.37元;****点击查看水厂有效资产为271,896.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为130,139.10元、无形资产净值为0.00元、营运资本为141,757.39元;****点击查看水厂有效资产为25,947,818.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为25,871,459.59元、无形资产净值为0.00元、营运资本为76,359.30元。
根据**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的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计算可得资产负债率为88.64%。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的“税金包括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依据国家现行相关税法规定核定”,经审核,**市拓展****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合计缴纳4,552.60元,按各水厂收****点击查看水厂的相关税金为2,306.47元、滕庄水厂的相关税金为445.60元、**水厂的相关税金为276.60元、****点击查看水厂的相关税金为505.17元、****点击查看水厂的相关税金为454.88元。
六、审核结论
经审核,2024****点击查看水厂供水定价单位成本0.63元/立方米,滕庄水厂供水定价单位成本1.44元/立方米,**水厂供水定价单位成本1.34元/立方米,****点击查看水厂供水定价单位成本0.86元/立方米,****点击查看水厂供水定价单位成本1.28元/立方米。
依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供水定价单位成本=供水定价总成本/核定供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