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项目(二次)
流标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煤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招标情况: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27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3日24时00分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8月17日9时00分;
公告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东楼三楼307室;
招标情况:至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24时00分止(**时间),购买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三家,不具备公开开标条件,本项目流标。
三、流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流标公告于2026年8月5日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点击查看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五、对本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采购平台服务单位:****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中心
地址:**省**市体育路**安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工程服务科 0375-****点击查看213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矿工路21号
联系人:谢洋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7616
邮 箱:****点击查看@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体育路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 马志蓓 张安
一部电话: 0375-****点击查看658 0375-****点击查看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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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电话: 0375-****点击查看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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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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