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创热系统(嘉兴)有限公司49.65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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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7-13

招标详情

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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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 1080.00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汽车制造业
标的所在地区: **省**市**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7-1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6-07-21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点击查看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盖嘉乐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7272-131、139****点击查看850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领创热****点击查看公司
注册地(地址) **省**市**市新埭镇创新路188号车间一2层西侧
法定代表人 张亮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25-03-25
注册资本 2013.89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私营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点击查看0482MAEEFTGG9N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模具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全部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点击查看 49.6551
2 刘丽丽 48.2759
3 李晓庆 2.06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5 营业收入 12962.437782
利润总额 -15.811419 净利润 -12.264701
资产总计 7687.342259 负债总计 6699.606960
所有者权益 987.735299 审计机构 ****点击查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6-04-30 营业收入 4538.272014
利润总额 -110.536295 净利润 -108.100277
资产总计 7117.570208 负债总计 6192.935186
所有者权益 924.635022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138,900元。实缴资本:12,416,670元,其中****点击查看实缴:10,000,000元;李晓庆实缴:416,670元;刘丽丽实缴2,000,000元。
2、详见《审计报告》等**联交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审计报告》等**联交所备查文件。
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等**联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住所) **省**市**区五****点击查看基地南车路228号
注册资本(万元) 3756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 张亮
持有产(股)权比例 49.65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6551%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现有全部职工劳动合同。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受让方受让产权后,需维持标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障企业持续稳定运营,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支持企业长远发展。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标的企业转让前形成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己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9、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为基数支付交易服务费(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1000万元以下部分的费率为0.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部分的费率为0.4%,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部分的费率为0.3%,5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以下部分的费率为0.2%,10000万元以上至50000万元以下部分的费率为0.1%,50000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率为0.06%),相关金额中的“以下”包含本数。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拥有有效营业执照,正常经营的法人,且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
2、意向受让方需提供2026年的资金流水、上个月末账户余额等实力证明文件;
3、意向受让方书面承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提供最近一期审计报告,证明净资产规模(净资产不少于3倍转让标的金额);
4、意向受让方说明资金来源,承诺不得通过代持、信托方式变相委托他人摘牌,且不得设定任何形式代持安排;
5、意向受****点击查看公司经营独立,避免同业竞争。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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