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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芦****点击查看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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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8,101.26万元 人民币 |
20 |
2025-08-12 |
网络竞价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8,101.262131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股权对应的的转让底价为1,192.914708万元,转让方及关联方持有标的企业相关债权,对应的转让底价为6,908.347423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部分的溢价。 2、依据转让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标的企业部分厂房及办公楼目前处于出租状态,****点击查看交易所备查文件。 3、本项目成交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点击查看交易所(下称“北交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保密承诺函》(联系转让方领取预约,联系人:孟经理,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6100)后,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北交所的相关备查文件或开展尽职调查。 5、本项目标的企业核心****点击查看开发区黄海路229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受让方如需现场踏勘,可联系转让方踏勘联系人孟经理,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6100进行预约。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点击查看交易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不得因转让后转让标的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或索赔。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否则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点击查看交易所备查材料。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点击查看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信息披露期内不低于转让底价的存款证明文件,若不同金融机构出具存款证明的,出具时间应为同一日。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4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可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2)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一次****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已知晓标的企业所属部分房产处于出租状态。 (6)本方已知晓并同意本项目标的债权除转让方部分外,包含转让方其他关联方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