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中远信达物流有限公司5.67%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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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06

招标详情

天津农垦海燕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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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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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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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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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
81.41万元 人民币
20
2025-09-05
网络竞价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若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2)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转让项目公告信息以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转让标的;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款项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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