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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点击查看教育厅关于印****点击查看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云教发〔2024〕9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弥教体发〔2025〕2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点击查看学校课后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学校和家长需求,经研究,决定遴选资质合规、信誉好、质量高、办学安全的第三方机构,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参与我校校内课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项目及人员需求
服务项目 | 拟引进机构数量 | 所需教师人数 | 覆盖年级 | 备注 |
足球 | 1家 | 1人 | 四、五、六年级 | 含团体课程设计及竞赛指导 |
注:实际人数根据报名机构资质及课程方案动态调整。
二、遴选管理
(一)遴选范围
1.第三方机构。****点击查看体育局、****点击查看旅游局、****点击查看技术局、****点击查看管理局、市民政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点击查看中心、少年宫、职业院校、社会团体等。
2.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即:退休教师、运动员、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劳动模范、****点击查看艺术团、歌舞剧院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等。
(二)遴选原则
1.公益普惠原则。校外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不以营利为目的。
2.遴选准入原则。一是第三方机构进校参与服务采取市级、校级双层遴选机制。****点击查看体育局、****点击查看旅游局、****点击查看技术局、****点击查看管理局、市民政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第三方机构作为市级遴选范围。学校在市级遴选范围内,依据本校需求及第三方机构申报,按程序进行二次遴选,进校参与服务。二是具备资质社会专业人员,采取校级遴选机制。学校依据本校需求及社会专业人员申报,按程序遴选进校参与服务。
3.自愿参加原则。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自主申报。学校自主选择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进校参与服务。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参加,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参加并收费。
4.公开公**则。遴选条件、遴选程序、遴选结果等信息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动态管理原则。在一定周期内,市级遴选范围、校级遴选名单动态管理、动态更新。
(三)遴选条件
1.第三方机构
(1)资质要求。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关证、照(办学许可证或设立审核表、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且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其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全面纳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有售课、销课记录。
(2)课程要求。以发展兴趣特长、提高综合素养为主,价值导向正确,培训材料符合教育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授课教师相对固定,课程内容有效衔接。
(3)师资要求。具备专业资质证明,如专业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技能)证书、教育领域相关从业经验或其他相关证明。心理、身体条件具备课堂教学要求,进校参与服务期间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服从学校课后服务管理规定。无文身。
(4)资金要求。有稳定办学资金,其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开通培训机构资金托管专户,并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核验通过,开通全流程支付并实现网上售课。
(5)管理要求。社会信誉良好,在学生、家长、社会中满意度较高。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未被举报违规办学(经查证属实的)、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等。
(6)安全要求。****点击查看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
2.社会专业人员
具备专业资质证明,如专业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技能)证书、教育领域相关从业经验或其他相关证明。心理、身体条件具备课堂教学要求,进校参与服务期间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服从学校课后服务管理规定。无文身。
(四)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对照遴选要求,自****点击查看学校教务处。
2.组织评审。****点击查看小组,成员包括校级领导、学科教师、家长代表等,对申报材料联合评审,包括课程内容评审、授课教师评审、适配学生需求评审、费用标准评审等。
3.结果公示。****点击查看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后予以公示。
4.签订协议。学校与遴选确定的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及有效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5.登记备案。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半月内,填报《**市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参与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汇总表》(附件5),****点击查看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五)遴选时间
2025年9月10日-9月12日。
(六)申报材料
1.第三方机构
(1)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附件1);
(2)办学许可证或设立审核表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资金监管专用账号开户凭证;
(5)上一年度机构年检为合格及以上结论相关材料;
(6)申报教师材料: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及相应课程任职资质证书复印件;与机构签订劳务合同复印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材料;
(7)办学成效材料:机构社会影响力或学生获奖情况等。
(8)视频材料:授课教师对应申报课程专业技能展示。
2.社会专业人员
(1)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附件2);
(2)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及相应课程任职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材料;
(3)视频材料:授课教师对应申报课程专业技能展示。
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确保提交材料合法、真实,若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费用标准
(一)引进校外人员服务项目的费用标准要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并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每课时补助标准原则上参照本校教师管理,特殊类课程具****点击查看学校及第三方机构(或社会专业人员)协商确定。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校外人员不得在协议规定之外收费,不得委托家长(家委会)收费,****点击查看学校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二)个性化课程需使用耗材的,提前告知家长及学生耗材具体规格、价格,由家长自主选择,可由****点击查看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社会人员统一购买。
四、监督管理
(一)服务管理。学校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严禁第三方机构、组织、校外人员参与校内学科类服务。
(二)人员管理。一是严格核验资质证明材料。学校严格核验引进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并留档备案。引进外籍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是严格开展准入背景审查。各校对照《关于请求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附件4),****点击查看派出所,对引进人员开展违法信息查询;同时登陆“**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其是否存在侵害学生行为。三是严格引进人员行为规范。未经学校审核许可,引进人员不得通过微信、QQ、广告展示板等任何渠道、****点击查看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相关的图片、视频、文字、言论等信息;不得擅自向学生收费及推销商品,不得借机开展招生宣传、恶意在校招揽生源、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不得提供、使用境外课程、境外教材;不得提供、使用未经审定批准的教材、教辅及资料;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不得进行非法传教;不得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不得穿奇装异服、戴奇特饰品、浓妆艳抹、留怪异发型;不得出现歧视、侮辱、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骚扰、侵害学生;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学生利益的行为。
(三)课程管理。一是严格课程内容审核。引进人员提****点击查看学校审核后方可实施,课程内容符合“五育并举”要求,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二是强化教学行为监督。学校班子成员、学科教师定期对引进人员课堂进行巡查,重点检查课程内容、教学纪律、学生参与度及安全规范。
(四)成效管理。各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家长、学校三方满意度测评(学生满意度30%+家长评价30%+学校考核40%)。测评内容包括课程认可度、专业性、适宜性、满意度及学生通过课后服务的成长度等。
五、动态监测
(一)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终止**,相关项目退出本校课后服务:
1.未按约定派出师资提供服务;
2.****点击查看学校课后服务管理规定;
3.学生、家长、学校测评满意率≤60%,家长有效投诉≥10%;
4.第三方机构被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5.其他不适宜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情况。
(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终止**,该第三方机构、社会人员不允许再参与**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
1.服务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2.恶意在校招揽生源;
3.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
4.存在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六、执行情况
本公告由****点击查看**小学进行解释,内容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最新规定执行。公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及政策调整,按上级规定执行。
附件1:**市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模板).docx
附件2:**市社会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模板).docx
附件3: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4:关于请求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模板).docx
附件5:**市第三方机构、具备资质社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汇总表.xlsx
****点击查看**小学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