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事项说明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实收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转让方****点击查看认缴注册资本2,200万元,实缴出资2,200万元,出资期限至2025年1月1日;股****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800万元,实缴出资1,800万元,出资期限至2025年1月1日。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3.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4.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信德评报字(2026)第Z01196号(GZ)】,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一宗土地使用权仍在办理权证手续,标的企业承诺该土地使用权归其所有,无办证实质性障碍。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信德评报字(2026)第Z01196号(GZ)】、****点击查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诚信审专[2026]1039号)及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