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1744.5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8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即交易价款的30%一次性汇****点击查看交易所结算专户。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抵作部分首付款;剩余交易价款须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点击查看交易所结算专户。 受让方须对除首付款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8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受让方应当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点击查看交易所结算专户。如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一日,则按2000元/天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5、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每逾期一日则按2000元/天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自应当签订该文件之日起逾期30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其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点击查看银行**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授信期内,借款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更须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标的企业已于2025年10月28日将股权转让事****点击查看银行**分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受让方在本项目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前,****点击查看分行要求提供其认可的补充担保。如****点击查看银行要求提供补充担保导致本项目股权转让无法完成,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点击查看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