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信安(北京)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

中铁信安(北京)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

招标详情

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4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12条

立即监控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
中铁信安(**)****点击查看公司40%股权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
40
2,031.99万元 人民币
20
2025-08-04
网络竞价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609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点击查看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点击查看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点击查看公司章程等文件,进入后续交易流程。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2)****点击查看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按照标的企业章程约定履行和承担股东相关责任和义务。(4)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