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汇物联科技有限公司67%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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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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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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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 149.7651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标的所在地区: **省**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9-0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09-28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董玥琼 联系电话:188****点击查看905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点击查看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刘甜甜 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5201、业务负责人:孙轶先 联系电话:021-****点击查看7272-384、137****点击查看643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韵路7号3层1号
法定代表人 陈学院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17-02-08
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其他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点击查看0100MA62Q50PXB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勘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点击查看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线、电缆经营;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消防器材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不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点击查看 67
2 ****点击查看**公司 25.5
3 北****点击查看研究所有限公司 7.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4 营业收入 2135.190000
利润总额 118.510000 净利润 117.520000
资产总计 2273.620000 负债总计 1842.910000
所有者权益 430.710000 审计机构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5-06-30 营业收入 284.400000
利润总额 -8.980000 净利润 -18.130000
资产总计 1763.030000 负债总计 1560.780000
所有者权益 202.250000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点击查看公司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评估基准日 2025-06-30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763.030000 1783.810000
负债总计 1560.780000 1560.270000
净资产 202.250000 223.53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9.765100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点击查看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照受让比例享有或承担。
3.本项目近期财务数据以2025年6月30日审计报告为准。
4.其他披露内容具体详见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住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韵路7号1栋3层1号
注册资本(万元) 2450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 陈学院
持有产(股)权比例 6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7%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项目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支****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点击查看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低于报价的10%且不低于50万元。,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 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如下书面承诺内容:(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2)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点击查看交易所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我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转让标的。我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转让标的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如我方未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我方同意,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并再次处置转让标的,且转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赔偿责任。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报告和文件等全部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瑕疵及风险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一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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