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项目的公告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项目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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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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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11月7日自然**部印发的《****点击查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点击查看)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发布收回收购土地征集公告,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积极报名,我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2025****点击查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省**县范围内,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应的,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二、申报资料

1.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意向申请书(无固定模板,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基本情况、开发建设情况、抵押情况、司法查封等情况);

2.《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表》(加盖公章)(每宗地块对应申报一份申报表,如企业有多宗地块,请分开填报。)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加盖公章)

6.出让金发票、购地相关税费等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7.无抵押证明、无查封证明,涉及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权利人同意收回收购证明

8.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涉及收回收购土地的必要资料

三、申报方式

凡有收回收购意愿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均可申报。意向企业(或个人)请于2025年2月28日下午16:00前,持上述申报资料****点击查看储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本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唐君;联系电话:****点击查看179;联系地址:**县环城路126号。


附件:《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表》


****点击查看

2025年2月21日


附件(1)
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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