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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点击查看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科技园****点击查看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36666D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转让比例: | 40 | 挂牌价格(万元): | 49.156 |
挂牌期间(天): | 20 | 挂牌日期: | 2025-09-29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 | 否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e产权”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逾期无效。2、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须在“信用中国”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于报名登记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3页)及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下载件(1份)(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时,仅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报名时须承诺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或清算、破产状态,没有因为重大质量、重**全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最终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光谷联交所指定帐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5、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光谷联交所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6、关于办理股权过户的约定:(1)本次转让股权的过户手续由最终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7、本次转让所涉及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8、最终受让方应完全认可中岳正弘****点击查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岳正弘评字(2025)第AWH27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9、本项目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根据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岳正弘评字(2025)第AWH27号)显示:(1)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2)本次评估范围内,企业申报的软件著作权,由于其从客户外包项目中产生,难以对其成本可靠进行计量和分摊,故不适用成本法,又由于该软件无法对外销售产生收益,无法给企业带来经济收益,且企业历年亏损,其无形资产又无法体现出超额收益部分,故不适用收益法,外包的高度定制化产品,无法从市面获取到类似软件的价值,故不适用市场法。由于该资产无法通过目前所有的评估方法确定价值,所以在资产基础法中该部分无形资产评估按账面值处理;(3)表外无形资产由于企业及审计机构无法计量和分摊其成本,且企业持续亏损,该类型资产价值严重依托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无法体现出超额收益部分,企业亏损原因主要为产品已不符合市场需求,该类型资产市面也难以获取到类似的价值,故本次评估该部分价值为0。2、转让方提示:(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已全部实缴到位;转让方本次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40%股权,对应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为400万元;(2****点击查看公司股东不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3)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及其他形式担保,****点击查看法院采取查封冻结措施或存在其他有碍股权转让的情况。3、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岳正弘评字(2025)第AWH27号)。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于在公开挂牌期间至光谷联交所现场进行查阅。 | ||
源网站链接 | https://otc.****点击查看.com/xmzx.html#/equityDetail?PLZT=2 XMID=134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