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367中盐辽宁盐业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

(2025)2367中盐辽宁盐业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

发布于 2025-05-26

招标详情

沈阳东北三省机械工业联营总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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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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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367****点击查看公司10%股权转让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2441 万元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保证金: ¥732.3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2025-05-26 ~ 2025-06-24
标的信息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标的名称
(2025)2367****点击查看公司10%股权转让
标的类型
国有股权
项目类型
正式披露
是否国资
国资
转让方名称
**东北三****点击查看公司
转让比例
10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24-****点击查看6102
披露信息
重要信息披露
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特别事项、或有事项等详见沈交所备查评估报告。 2.其他信息详见沈交所备查文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244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若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标的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经营管理状况和潜在的风险等,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拒付转让价款、拒付服务费用、放弃受让、拒绝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沈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按照732.3万元支付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
4、过渡期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5、标的企业全部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继。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732.3万元人民币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银行转账
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如交纳的保证金不足总价款的30%,受让方应当自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补足到30%价款,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点击查看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限的利息后,一年内付清),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分期付款时为首付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东北三****点击查看公司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
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省 / **市
组织机构代码
9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62834R
持有标的企业
产(股)权比例
10
%
拟转让
产(股)权比例
10
%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利盟公开转让****点击查看公司股权的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业
成立时间
2001-06-04
所在地区
**省/**市
注册地(地址)
**市**区青年大街165号
公司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
企业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范围
盐及盐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盐业所需的原材料销售,食盐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10551 万元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卫巍
经营规模
未知
组织机构代码
9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4492A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否导致控制权发生转移
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
****点击查看公司
90
2
**东北三****点击查看公司
10
财务信息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日期:2024
营业收入
2181.74万元
利润总额
-491.22万元
净利润
-486.54万元
总资产
21050.76万元
总负债
1651.75万元
所有者权益
19399.01万元
审计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日期
2025-04-30
报表类型
月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391.60万元
利润总额
-171.23万元
净利润
-171.23万元
总资产
20550.85万元
总负债
1323.08万元
所有者权益
19227.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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