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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众责任保险项目采购询价方案(二次)
一、公司概况
****点击查看公司是隶****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公司。公司管辖里程276.3公里,包括G65包茂高速公路黄草-洪安段(K1744+800—K2001+300,256.5KM)和G5515张南高速公路**段(K1832+200—K222+500,19.8KM)。含监控站4个(彭水监控站、**监控站、酉阳监控站、秀山监控站),共276.3公里高速公路的营运管理工作。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一)招标人:****点击查看(以下简称“东南公司”)
(二)项目名称:东南公司2025年公众责任保险采购
(三)保险范围:东南公司负责营运管理的高速公路路段范围内。
(四)保险期限:合同签署时间为一年。起始时间为合同正式签署日期,终止时间为对应的一年。
(五)保费限价:8万元。
(六)保额和责任限额
1、保额
年度累计赔偿限额:600万;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20万,每次事故每人限额20万。
2、免赔:无免赔。
3、理赔要求:
(1)配置有全年365天24小时服务热线接受报案、咨询,同时设立联系人机制,保障理赔服务无缝衔接。
(2****点击查看公司在接到报案后,须在10分钟内联系报案人,同时明确告知报案人是否查勘第一现场,如不进行现场查勘,则视为同意以出险单位提供的索赔材料作为理赔依据。
(3)如进行现场查勘,查勘人员应明确告知出险单位查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
(4)对是属于保险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应在1个工作日予以确认,若不属于保险责任,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拒赔通知书并说明原因。
(5)损失核定及赔款支付:保险公司对已确定属保险责任的案件,自相关案件资料提供完整之日起,应在1个工作日内对损失金额予以确定。在收到完整理赔资料后,对于赔款金额在5万元以下案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赔付;赔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案件,应在5个工作日内赔付;赔款金额在20万元以上案件应在10个工作日内赔付。
(6)预付赔款:在保险责任明确但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发生损失后10个工作日内,保险公司将按照被保险人要求确定估损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或保险公估人的建议预先支付赔款,预付赔款金额比例按估损金额的80%,进行预先赔付;对于已确定的损失部分,进行100%全额预先赔付,以协助被保险人及时恢复生产。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险责任险保险业务。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四、评标办法及原则
(一)评标原则:公平、公正。
(二)评标办法:满足资格条件并符合报价原则,经评审总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1、截至开标时间,若出现收到不足3家报价人报价的情形,作为流标处理,招标人退回报价文件。重新比选的报价人仍然不足3家的,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
2、报价最低者中标,如发生最低报价相同时,最低报价单位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以二次报价低者中标。
3、因为特殊原因,如发生总价最低者退出竞价,不得退回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则报价次低者为合格供应商,以此类推。
4、如出现“围标、串标、弃标”行为将直接扣除保证金1600.00元(大写壹仟陆佰元整)。
五 、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保险方案及报价
1、****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点击查看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企业征信证明(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4、投标保证金壹仟陆佰元的缴款凭证。
六、保险责任范围
(一)在本保险期限内,东南公司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协议约定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所辖的高速公路路面和桥梁、隧道、涵洞等结构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坑凼、裂缝、拥包、车辙、积水、钢筋裸露以及伸缩缝、铺装层和标识标志破损等情形,从而导致或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被保险人所辖的高速公路隔离栅、隔离网、隔离墩、标志、标牌、供配电设备、隧道通风设备、线缆、灯具、报警设备、救救电话、窖井盖、边沟、线缆沟、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或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3、行人横穿或路经被保险人管理的高速公路,从而造成或导致该行人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4、他人丢掷石块等硬物和/或遗失、洒漏、脱落物品,从而造成或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难以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
5、被保险人所辖的高速公路因沿线广告牌坠落引起的次生事故,从而造成或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6、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被保险人的合同责任,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在履行因经营、管理所需而签订的合同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非故意或非重大过失的行为,造成或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7、其他因意外事故或归责于被保险人非故意或非重大过失的行为,造成或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8、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保险人应按被保险人的要求和损失理算人的建议对该损失作80%的预付赔款。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但保险人对每次事故的法律费用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10%。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法律费用支付清单三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
(三)每次事故****点击查看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或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与第三方协商同意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
(四)未尽事宜以《公众责任保险条款》为准。
七、报价保证金的缴纳
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向****点击查看缴纳投标保证金1600.00元(大写壹仟陆佰元整)。以银行缴款凭证为证。
账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较场口支行
账号:3100 0215 1920 0109 657
八、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询价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9月11日上午9:30(**时间)前****点击查看公司(地址:**市**区**街道册山居委大庄一组重****点击查看公司),文件须密封完好,按正式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密封章,《报价函》及《保险方案及报价》需另行单独密封后放置在文件袋内。我司对文件内容的遗失、缺损不负任何责任。所有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均只能作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得更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2372、137****点击查看0630。
(二)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点击查看**基地221室。请各报价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不按时参加视为认可此次开标。竞标人因自身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等不能到场开标,可通过其他方式在投标截止日前递交标书进行报名。不到场参与开标,视为竞标人默认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及比选结果****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平台(http://cqgsbid.****点击查看.cn:7899/#/home)上发布。
十、开标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开标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9:30(**时间)
3、开标地点:****点击查看**基地221室
4、联系方式:张杰 ****点击查看2372、137****点击查看0630
十一、附件
1.****点击查看公众责任险保险项目竞争性询价邀请响应文件
2.****点击查看2025年公众责任保险合同(样本)
****点击查看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点击查看
2025年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名称全称(盖单位公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保险方案及报价
报价函
致:****点击查看公司
我司已仔细研究了2025年公众责任保险项目采购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作为本项目的竞标价,并作如下承诺:
一、在报价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二、在报价有效期内,如我公司颁布新的保险条款及费率体系,在不违背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对现有的和新颁布的条款及费率体系的选择上,自动适用对被保险人优惠的条件。同时,无论采用何种条款和费率体系,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优惠比例不变。
三、若中标,我公司将****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文件的具体规定与贵司签订框架协议及正式协议,并按协议的要求出具保险单。
四、在整个询、报价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贵司可按询价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公司完全接受。
五、在整个询、报价过程中及询、报价结束后,未经贵司书面同意,我公司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询、报价的任何信息、资料及内容。
六、报价****点击查看公司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本报价函与保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报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法人手签或加盖法人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投标有效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手写签字或加盖法人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手写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保险方案及报价
****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公众责任险保险项目报价方案
险种名称 | 主要保险责任 | 赔偿限额 | 费率 | 保费 | ||
主险 | 公众责任险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区域范围内从事经营业务时,因过失导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 累计赔偿限额 | RMB600万元 |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RMB100万元 | |||||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 RMB20万元 | |||||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RMB20万元 |
报价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附件二 合同样本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公众责任
保
险
合
同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市**区银杉路66****点击查看集团综合办公大楼10楼
甲方:****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银杉路66****点击查看集团综合办公大楼10楼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就甲方****点击查看公众责任保险投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投保人:****点击查看
二、 被保险人:****点击查看
三、 保险期限:本合同期限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保险的具体生效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截止。
四、总保费金额为:¥XX.00元(大写:XX元整),不含税金额:XX元,税额:XX元。
路段 | 明 细 | 里程数 (公里) | 公众责任险 保费(元) | 附加险保费 (元) | 合计(元) |
黄彭路段 | ****点击查看收费站(双向) (K1744+800—K1783+400) | 77.2 | XX元 | XX元 | XX元 |
彭黔路段 | ****点击查看收费站(双向) (K1783+400—K1860+800) | 154.8 | |||
黔酉路段 | ****点击查看收费站(双向) (K1860+800—K1931+966) | 142.4 | |||
酉洪路段 | 板溪收费站至洪安主线(双向) (K1931+966—K2001+300) | 138.6 | |||
黔恩高速**段 | 黔恩枢纽至**界(双向) (K1832+200—K222+500) | 39.6 | |||
合计 | 552.6 | XX元 | XX元 | XX元 |
五、保险方案内容:
一、公众责任保险 | 1、 保险期限:一年 2、 保费:XX元 3、 保险金额及限额:累计赔偿限额:6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20万,每次事故每人限额20万 4、 免赔额:无免赔 5、 保险范围:****点击查看负责营运管理的高速公路路段范围内:黄彭路段:****点击查看收费站(双向)(K1744+800—K1783+400)77.2公里;彭黔路段:****点击查看收费站(双向) (K1783+400—K1860+800)154.8公里;黔酉路段:****点击查看收费站(双向)(K1860+800—K1931+966)142.4公里;酉洪路段:板溪收费站至洪安主线(双向)(K1931+966—K2001+300)138.6公里;黔恩高速**段:黔恩枢纽至**界(双向)(K1832+200—K222+500) 39.6公里,共计552.6公里。 6、 保险内容:(一)保险责任范围 1、在本保险期限内,甲方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协议约定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管理的高速公路路面和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结构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坑凼、裂缝、拥包、车辙、积水、钢筋裸露、落石以及伸缩缝、铺装层和标识标志破损等情形,从而导致或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被保险人管理的高速公路隔离栅、隔离网、隔离墩、标志、标牌、供配电设备、隧道通风设备、线缆、灯具、报警设备、求救电话、窖井盖、边沟、线缆沟、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或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3)行人横穿或路经被保险人管理的高速公路,从而造成或导致该行人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4)他人丢掷石块等硬物和/或遗失、洒漏、脱落物品,从而造成或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难以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 5)被保险人经管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坠落事故发生后,因意外事件或被保险人的非故意或非重大过失行为引起的次生事故,从而造成或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6)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被保险人的合同责任,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在履行因经营、管理所需而签订的合同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非故意或非重大过失的行为,造成或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7)其他因意外事故或归责于被保险人非故意或非重大过失的行为,造成或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8)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保险人应按被保险人的要求和损失理算人的建议对该损失作50%的预付赔款。 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但保险人对每次事故的法律费用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10%。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法律费用支付清单三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 3、未尽事宜以《公众责任保险条款》为准。 | ||
二、附加险 1. 附加契约责任条款 2. 附加建筑物改变条款 3.附加广告及装饰 装置责任条款 4.附加急救费用条款 5.附加预付赔偿条款(50%) 6.附加被保险人雇员责任保险条款 | 1、 保险期限:一年 2、 保费:XX.00元 3、 保险金额及限额:累计赔偿限额:6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20万,每次事故每人限额20万 4、 免赔额:无免赔 5、 保险内容:以条款为准(详见附件一) |
六、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保险项目风险评估所必须的及与承保有关的资料,并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用:保险费付款原则上按保单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保费支付通知书》并审核无误后,在保险起始前3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费划付乙方;当运营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延误时,双方可协商调整支付进度和支付比例。
保险费到账后,乙方应于保险起始日期前3个工作日内根据投保单及相关投保资料出具保险单,并开具全额保费发票送交甲方。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其投标文件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未经甲方提前书面同意,不得更改或增删任何条件。同时,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守秘密。乙方支付保险赔款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盖章的赔款计算书。
八、 理赔服务:
1、 出险通知
甲方在获悉发生损失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
2、 现场查勘时限
乙方应严格执行365天、24小时的全天候接报案制度,接到甲方报案通知后,乙方必须立即答复是否需要保留现场。如需要,乙方专责理赔人员须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前往现场,或在24小时内委托双****点击查看公司赶到损失现场,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工作。
3、 单证审核
甲方以邮寄、传真或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交必需的、有效的、真实的索赔单证和资料。乙方在接到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应立即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甲方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资料。
4、 理赔时限
对于甲方的报案及索赔申请,乙方均须迅速处理,按照下述理赔时效限制,在资料齐全,双方赔款金额确定后支付赔款:
RMB10万元以内赔款2个工作日内支付
RMB10至RMB50万元以内赔款3个工作日内支付
RMB50万元及以上赔款5个工作日内支付
九、在本项目保单履行期间,为了加强现场风险管理,做好防灾防损工作,乙方保证做好以下服务:
1、 保单生效后一个月之内,编制完成本项目的保险服务手册,并交付有关方使用。
2、 保单生效后一个月之内,向甲方提交本项目保险理赔的机构和人员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安排的直接服务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应符合项目保险理赔工作的要求,并保持相对稳定,如需调整时应事先通知甲方。
3、 建立定期防灾防损检查和例会制度。
4、 培训
(1)根据甲方要求或现场管理需要,乙方负责对甲方免费提供保险专业知识的培训。
十、保险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均保证严格履行保险条款的各项约定。
十一、本协议经甲方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至本项目保险合同履行完毕时终止。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均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达成协议后方可生效。
十二、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均应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点击查看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根据《****点击查看2025年公众责任保险项目采购询价方案》,本次询价采取服务期壹年,本合同期限为2025年11月1日到2026年10月31日,到期前三个月甲方会根据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十五、反商业贿赂条款
本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各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各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各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各方严格禁止其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各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1.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点击查看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各方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各方郑重提示:各方反对各方或各方的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各方发生本条款第1.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1.2款、第1.3款、第1.4款之规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各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附件一:附加险条款具体内容
甲方:****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点击查看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一: 附加险条款具体内容
1.契约责任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契约而承担的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列明的赔偿限额及分项限额。
被保险人应在投保时向保险人提供上述契约,经保险人同意后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2.建筑物改动责任条款
一、保险责任
因被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动、维修或装修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的建筑物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累计责任限额和每次事故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各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累计赔偿限额。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在维修或装修过程中发生意外;
(二)对所拥有的建筑物、道路、工厂、机器或设备的改变和维修,被保险人应在开工前书面告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后将上述维修或装修项目载入本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被保险人布置、管理或控制的且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广告牌、霓虹灯、建筑物外墙装饰物损坏和坠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雇佣人员或安装单位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未经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安装的装置;
(三)因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超负荷所引起的损失,正常的机件故障与损耗;
(四)广告、霓虹灯及其它装饰装置物本身的损失及加固、维修、重新制作和安装的费用;
****点击查看政府部门命令拆毁及在修理、移动及安装过程中的损坏。
4.急救费用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时应支付的合理急救费用。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5.附加预付赔偿条款(50%)
6.附加雇员个人责任条款
总则
在投保公众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投保本附加险。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保险责任
兹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从事与被保险人生产、经营无关的私人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点击查看
公众责任保险合同之廉政合同
甲方:****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点击查看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和强化甲乙双方的廉政责任,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3.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条款,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部门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点击查看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条款,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部门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点击查看机关负责监督执行。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结束后止。
7.此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点击查看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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