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松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林木评估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宿松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林木评估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3-25
安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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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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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统一交易标识码 Z10-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79432C-****点击查看0303-000330-2
信息发布时间 2025-03-25 09:23:22
采购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林木评估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人

****点击查看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刘先生

181 7532 5566

最高限价

15元/亩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省**县东北**安丰国**侧兹元大厦

180 5569 353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5年3月24日

计划工期

8年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开评标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开评标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点击查看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

投标工期

8年

地 址

中国(**)自贸区****点击查看经****点击查看基地三期南区 A202-12

投标价

14.6元/亩

项目负责人

王洪波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资产评估师

2021H137656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优秀生态环境设计三等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点击查看处理厂中水利用工程林木评估项目

2.**路(故黄路-**北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采伐作业设计编制和报批

企业获奖

优秀生态环境设计三等奖

企业业绩

1. ****点击查看处理厂中水利用工程林木评估项目

2.**路(故黄路-**北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采伐作业设计编制和报批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森健****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

投标工期

8年

地 址

**省**市**区长**路 556 ****点击查看中心 1 幢 2114 室

投标价

14.82元/亩

项目负责人

钱苗生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资产评估师

2023H140786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区堰稍村220千伏供电线路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林木采伐报批及林地更新评估

2.新站高新区2024年度森林督查图斑勘查及案件鉴定、林草湿样地监测及图斑外业调查项目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 **区堰稍村220千伏供电线路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林木采伐报批及林地更新评估

2.新站高新区2024年度森林督查图斑勘查及案件鉴定、林草湿样地监测及图斑外业调查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点击查看设计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

投标工期

8年

地 址

****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路38号天瑞大厦 A 座 208室

投标价

14.89元/亩

项目负责人

罗春立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资产评估师

RLZY2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23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林头镇破坏森林**专项行动外业调查

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5日至3月28日17:30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点击查看.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80 5569 3535。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委员会(**县****点击查看管理局)公共**交易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919)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点击查看.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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