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日期:2025-09-05 |
所有权人:****点击查看 |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项目描述:1、本次采伐销售权转让山场为****点击查看城安管护站(位于安凌镇城安村)土名满坑坞山场,采伐证号:**县林采字[2025]330号,共1个作业小班,采伐面积约75亩,蓄积约1133立方米。其中:杉木约1133立方米。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受让方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证。 |
交易面积: 75.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75.00亩 |
项目四至:**:山脚小路 南至:已主伐山场 西至:小降 北至:人工林已主伐山场和小沟 |
树种组成:10杉 |
主要树种:杉 | 平均树龄:年 | 株数:万株 |
平均树高:米 | 平均胸径:厘米 | 蓄积(材积)量:1133.0立方米 |
补充说明:① 意向受让方需按照交易服务机构发布的公告进行报名。受让方参加竞标前应自行或委托专业人员对标的物进行充分评估确认。受让方提交保证金报名****点击查看林场视为已对标的物进行充分评估,且对资产评估值与山场林木现状可能存在的差异没有任何异议。 ②受让方取得林木采伐销售权后,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2025年 12月 31日(界内采伐,伐桩上口平地面),2026年 2月28日前完成木材集运及山场作业器材清理,****点击查看林场交还山场,以便及时组织更新造林。为保证受让方按时交付山场,要求受让方在支付成交款的同时另外支付 2 万元保证金,如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如未按时交付,保证金则作为赔偿出让方的生产损失。③受让方竞买后,出让方只提供本次林木采伐证和木材外运指标,出让方所提供的林地和林木**数据仅供在竞买标的物现状时作为参考。出让方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楚,以防越界采伐(受让方只能在出让方的标记范围内进行采伐作业);出让方积极协调解决受让方在采运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 ④受让方经营作业必须规范操作。绝对不允许偷盗和破坏本标的所述范围以外的林木及其它公私财物,同时必须严禁林区用火,作业相关人员引发森林火灾的,由受让方赔偿造成的损失。⑤买受人若需开设木材运输道路的,自行与山场所属村组或村民联系协商解决,开路时需临时占用土(林)地赔偿损失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并按规定办****点击查看林场予以协助)。买受人木材途经第三方修建的集材道路,须分摊修路投资成本,具体数额与修路投资方协商解决。 ⑥如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受让方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受让方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不得利用中标木材指标收购非中标区域生产的木材。 ⑦受让方作业过程中必须时督促生产作业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若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均由受让方自负,林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⑧受让方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点击查看林场签订成交合同;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点击查看林场的相关损失费用。⑨受让方交清全部成交款后,林场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山场拔交手续且提供采伐证,并根据木材销售情况提供木材外运指标。 |
使用权人:****点击查看 | 权证名称: | 权属类型: 国有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