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枣庄泰民大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医药机构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关于中止枣庄泰民大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医药机构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关于中止枣****点击查看公司等3家医药机构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点击查看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点击查看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点击查看中心发〔2022〕6号)相关要求,枣****点击查看公司等3家医药机构因自身原因于2025年5月向各经办机构分别提交了中止协议申请,经审核,决定中止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中止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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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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