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无形资产评估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无形资产评估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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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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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28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无形资产评估服务。

二、采购控制价

预算单价3500元/项,总控制价4.9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单价视为无效报价。累计服务金额达到总控制价或两年服务期满的,视为合同终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供应商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且资质有效期应能覆盖本项目服务期。

4.供应商至少有1项特种设备专业业务相关的科技成果资产评****点击查看设备行业单位的业绩,需提供相应委托合同或成果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5.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均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文件材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应将提供的文件材料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该供应商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点击查看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可以做无效报价处理。

3.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对采购人委托的知识产权进行无形资产评估并形成《资产评估报告》。

(二)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接受每项无形资产评估后,均需按时出具符合国家资产评估要求及规范的评估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供全套评估工作资料。

2.评估报告出具时间一般为自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拟评估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3.提供与完成评估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4.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5.积极响应采购人的服务需求,承诺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三)其他要求

(1)服务地点:****点击查看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六、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对采购人提供的无形资产评估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外泄给第三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验收方式

1.成交供应商在每完成一项无形资产评估服务并形成《资产评估报告》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成交供应商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存在无法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等情形,或是成交后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签订程序或单方解除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2.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满足评估报告出具时间要求或成交供应商承诺其他要求的(不可抗力或采购人因素除外),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该项评估服务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该项评估服务金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该项评估服务金额的30%,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评估报告出具时间或者服务响应时间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5.经采购人明确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支付相应违约金等。成交供应商拒不支付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应付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可继续向成交供应商追索。如成交供应商对违约金计算存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或按本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处理,但不得影响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通知先行支付违约金。

九、付款方式

1.根据采购人实际评估需求按项据实结算。单个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该项无形资产评估项目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准确无误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发票等额的费用。

2.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期限顺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响应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有效期内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

(3)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至少1项特种设备专业业务相关的科技成果资产评****点击查看设备行业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资产评估报告的封面和结论页或服务合同的封面和合同标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敏感信息可以隐去。

(5)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本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代表非单位负责人本人,应提供授权书(与附件2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以及单位负责人和接受授权方的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代表非单位负责人本人且未提供授权书,或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代表与授权书中出现不一致的,视为响应无效。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9:00(**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点击查看

地址:**区万虹路20-1****点击查看中心808办公室

3.项目联系人:田先生,联系电话:134****点击查看3410

采购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0279

4.监督电话:0595-****点击查看8896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授权书.docx

附件3:报价单.docx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送达****点击查看(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响应文件必须写明响应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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