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 ****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名称 为**市**区荔枝园57号26.5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进行价格评估
中介服务事项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成果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
点击查看 项目规模
平方米(26.54平方米)
选取中介机构数量 3 家
所需服务 土地评估
服务内容 对位于**市**区荔枝园57号,土地总面积26.5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市场价格评估(包含二个地块,其中地块一:《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258号,土地面积:22.4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70.64平方米;地块二:《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256号,土地面积:4.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4.1平方米。)该宗地属划拨补办出让,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对二个地块分别出具土地估价报告。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达三年且在**省不动产登记****
点击查看协会注册登记,已入驻广****
点击查看超市;(3)三年内无不良记****
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公布为准);(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案要求说明 无
其他要求说明: 1、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业务期间,不得接受与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不得收受或索取其他不正当利益。2、请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自觉遵守粤府办[2018]53号文第四十四条“中****
点击查看超市出现1次失信行为的,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应当暂停该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承接中介服务3个月;1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2次一般失信行为的,暂停其参与承接中介服务6个月;2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一般失信行为累计达到3次或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
点击查看超市”和第四十五条“****
点击查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2年内不得申请入驻。”的有关规定,避免出现失信行为。
服务时限说明 1、本项目自签订委托估价协议后生效。 2、服务工期:三个工作日。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本次采购服务金额不作估算,实际服务金额在服务期限内按《****
点击查看**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湛自然资(利用)〔2024〕340号)标准,根据每宗业务评估结果按宗进行计费。核算结果高于9.8万元的,以9.8万元为核算结果。参与宗地评估机构以其核算收费结果的三分之一作为收费金额,核定的收费金额小于500元的,以500元作为收费金额。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多随机抽取
下载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4-10-31 17:30
选取中介时间 2024-11-01 09:0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市**区荔枝园57号需求书.pdf